於2025-03-16發佈

 

20250316

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開除了以色列安全局辛貝特局長羅南·巴爾的職務。
羅南·巴爾(Ronen Bar)拒絕辭職。
羅南·巴爾宣布他將繼續留任。總理對於個人忠誠的期望,是不可接受的,也是違法的。
納坦雅胡宣布解職後,以色列安全局局長做出了前所未有的回應。
巴爾澄清道:我必須履行我的個人義務和部門義務,歸還人質並完成幾項敏感調查。
以色列當地電視媒體 14 頻道新聞報導稱:羅南·巴爾發表聲明,否認自己被政治領導層解僱,這是一個極其令人擔憂的事件。
因此,巴爾必須盡快被免職,如果他不離開,就應該被逮捕、審判和監禁。
任何與他合作者,皆會被視為煽動叛亂和無政府狀態的幫兇。我們對於叛亂的耐心在 10 月 7 日就耗盡了。

總理納坦雅胡聲明:
由於持續缺乏信心,我決定向政府提交終止以色列辛貝特局長任期的決定。
在任何時候,尤其是在戰爭期間,總理必須對於安全部門負責人充滿信心。不幸的是,情況恰恰相反-我沒有這樣的信心。
我對於辛貝特局長的不信任與日俱增,因此我決定向政府提議終止他的任期。

羅南·巴爾拒絕接受納坦雅胡解除他擔任以色列安全局局長職務的決定:我的免職與 10 月 7 日南地大屠殺無關-我的忠誠屬於以色列公民。
巴爾表示,我被解雇與 10 月 7 日的事件無關。總理已明確表示,此一決定是基於他對我的持續不信任。
目前,以色列安全局局長拒絕接受解僱他的決定。據他所說,辛貝特局長的忠誠首先在於公眾,而不是總理。
巴爾指出,辛貝​​特局長首先要向以色列公民忠誠-此一信念構成了我所有行動和決定的基礎。期望總理要求個人忠誠,而這有悖於公眾利益,這是不可接受的,也違背了辛貝特的原則。

總檢察長嘉麗·芭荷拉芙-米亞拉(Gali Baharav-Miara)致納坦雅胡:
你不能擅自解僱辛貝特局長,這適用於你決定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以及你目前處理這個問題的權力尚未完全澄清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