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2-04-11發佈
 

英國首相卡梅倫正式提出准許同性伴侶結婚的提案,首先在英格蘭和威爾斯進行12星期的諮詢,希望在2015年大選舉行前通過。

提案雖然禁止同性伴侶在宗教場所結婚,但一旦通過將改變婚姻定義,新法例將准許同性伴侶在婚姻登記處或通過民事儀式結婚,民事伴侶關係可轉為婚姻關係。

卡梅倫向來支持同性婚姻,聲稱平等機會是英國的核心價值。反同性婚姻的教會和社會團體呼籲反對立法。聖公會坎特伯雷大主教威廉斯(Rowan Williams)表示,不應以法律為改變社會的手段。

在前首相戴卓爾夫人的年代,保守黨曾通過法案禁止政府和學校提倡同性戀,同屬保守黨的卡梅倫卻改變路線,被認為有爭取新一代青年選民支持的目的。現時至少10名保守黨國會議員公開同性戀取向,人數多於其他政黨的總和,而大部分是2010年隨卡梅倫進入國會。

現時英國法律規定,只有異性才能結婚。2004年通過法案准許同性伴侶登記為「民事伴侶」,擁有結婚人士的同等權利,但在法律上非婚姻關係。

至今准許同性伴侶結婚的國家有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比利時、瑞典、南非、阿根廷。

(香港國度復興報-綜合傳媒報道,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