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0-03-25發佈
逾越節的《聖經》根源

今年的逾越節開始於猶太曆尼散月14日,即陽曆3月29日黃昏。逾越節記念神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為奴之地。在出埃及前夕,神降下第十災,宰殺埃及全地的頭生。當晚,以色列人遵守神的吩咐宰殺羔羊,並將血塗在門楣上。在埃及遍地巡行的天使若看見門楣上有血,便會越過,以色列人的頭生便得以保存性命。這被宰殺的羔羊預表耶穌基督,世人藉著祂的寶血,出死入生;所以當施洗約翰介紹耶穌時,便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耶穌基督釘十字架替人贖罪流血的時間,不遲不早,正是逾越節;逾越節的屬靈預表都應驗在耶穌基督身上。

耶穌雖然在逾越節受難,但基督教會每年的受難節卻並非跟逾越節訂在同一天,也不是固定為每年陽曆的某一天。由於羅馬帝國在君士坦丁大帝時期改用陽曆(Gregorian Calendar),當時的尼西亞大公會議,規定復活節是在春分之後的滿月後的第一個主日。受難節和逾越節就是這樣分道揚鑣的,而背後的原委是基督教會的反猶傾向。教會認為猶太人是殺死耶穌的兇手,認定猶太人是神的敵人,選民的身分應由基督教會取而代之。這種觀點是為「替代神學」。在替代神學影響下,教會致力與猶太人劃清界線,清除教會內一切猶太色彩,以致受難日便不再與逾越節訂在同一天。

復活節的異教根源

當時的教會在致力清除猶太色彩之際,卻對沾染異教色彩毫不介意。復活節的英文是Easter,源於異教的Ostara神——古代歐洲撒克遜人的女神。教會為了贏取撒克遜人歸依,就准許慶祝Easter,唯改用基督教形式,慶祝基督復活。當華人教會對中國傳統信仰和文化的舞獅和燒爆竹處處提防之際,我們也得檢討從西方教會傳過來的異教色彩,如Easter的名稱、復活節蛋和兔,以及聖誕節的聖誕樹等等。為甚麼我們寧願被異教色彩玷污,而不去擁抱《聖經》裡的傳統呢?

守節期的理據

或許我們認為逾越節及住棚節等都是舊約猶太人的節期,新約教會不必遵守。我們習慣了稱那些節期為猶太人的節期,但《聖經》其實稱之為「耶和華的節期」(利23:2)。既然是耶和華的節期,就不是猶太人的專利。安息日也是一樣,還未有以色列人以先,神早已給世人設立安息日(創2:3)。耶和華的節期每一個都有屬靈含意,預示著神在人類歷史的大作為。逾越節預表耶穌基督替罪人死,在使徒時代雖已應驗,但保羅依舊守節(林前5:7-8),他並沒有主張不守耶和華的節期。或許我們以為保羅不贊成守節(加4:8-11),但我們須明白加拉太眾教會的信徒是外邦人,他們得救是因信福音,只不過有猶太人在他們中間傳「別的福音」,認為他們須遵守一些禮儀(如割禮)才會得救,偏離了因信稱義的道理。保羅強調得救的條件是「信」,而非「行律法」(加2:16)。保羅不是推翻律法和節期,只不過不可視守律法和節期為得救的條件。

由於守節期與是否得救無關,故基督教會縱使長期沒有守耶和華的節期,也不會影響我們的救恩。但我們認為上帝既然制訂了節期,我們便應加以遵守;順服神的話語必是有益及蒙福的。我們不是主張廢掉復活節和聖誕節,但既然《聖經》沒有記載的節期我們都加以遵守,為何不去遵守《聖經》有記載的節期呢?舊約的一些規定,我們不能單單遵守什一奉獻一條。教會從前與猶太人切割分開,如今是時候與信彌賽亞的猶太人合一,因我們兩下在耶穌裡成為一個新人了(弗2:15)。

(來源:香港國度復興報 -文:黃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