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9-05-25發佈

在過去三十多年,同志運動席捲全球,減低各地社會對同性戀者的歧視,並更體諒和包容他/她們,是一個可喜的現象。但同志運動所倡導的其中一個主要觀念──同性戀傾向是天生、正常和不能改變,卻不符合現今有關同性戀的研究結論。雖然一些孿生子和遺傳學的研究證實了有先天遺傳因素存在,但這些先天遺傳因素如何間接影響日後的性傾向,則仍未有定論。最新的孿生子研究在芬蘭進行,作者訪問了約六千名女性和三千一百名男性孿生子,結果顯示,引致同性戀傾向的後天環境因素遠遠比先天遺傳因素更重要。近期《人類基因學》(Journal Human Genetics)的學術期刊中,刊登美國科學家一項有關同性戀與基因的研究,證實並無一種「男同性戀基因」。文章在結論中強調,性傾向是由多種基因加上環境因素互動造成,本人也同意這觀點。因此,若單單強調先天或後天的因素,都不正確。


同性戀傾向的後天因素

至於同性戀的後天環境因素,各地研究指出下列的各種成長經歷,皆與同性戀傾向的形成有關聯:包括
1.童年時深刻的同性戀經驗,包括被同性侵犯 ;
2.童年性屬不協調(Childhood Gender Nonconformity),如不喜歡同性的遊戲和活動,卻愛參與異性的遊戲和活動;喜歡異性玩伴,卻不能融入同性圈中;覺得自己跟同性同伴「不同」 ;
3.童年時與同性雙親的認同(Gender Identification)和模仿(Modeling)受破壞;或與異性的雙親過分認同 。
4.女性若和男性有惡劣的相處經驗,或曾被男性性虐待、侵犯,都會促使這些女性日後選擇同性戀。

性傾向是否可以改變、改變治療(Reparative/Conversion Therapy)是否害處多於好處?是另一個具爭議的課題。但史畢之醫生(Dr. Robert Spitzer)在2001年及最近期鍾絲和亦侯(Jones and Yarhouse, 2007)對同性戀治療果效的研究,皆證明同性戀傾向是可以改變的;以信仰為基礎的小組治療成效更可以高達67%,而治療一般也不會引致受助者心理受傷害。

在同志運動節節成功的背後,有一群不接受自己同性戀傾向的人漸漸落入更可憐無助的境況,因為他/她們希望改變自己的性傾向,卻求助無門。他/她們一方面仍受到社會某程度的歧視,同時也被不願改變性傾向的同性戀者排斥,被標籤為向社會低頭的弱者。其實不少基督徒也有性傾向的掙扎;他/她們尋求改變不單因為社會家庭的壓力,而是厭倦同性戀的生活方式;動盪不穩的同性戀性愛並不能滿足他/她們內心對愛的渴求;同性戀行為與信仰的衝突也是他/她們尋求改變的常因。


改變同性戀傾向的因素

本人過去二十多年,一直與同性戀者有接觸,曾看到不少同性戀者成功地改變了同性戀傾向,包括對同性愛的渴慕和性幻想顯著減少,因同性吸引(same-sex attraction)而產生的困擾也減輕,成功離開過往同性戀的生活方式和同性戀關係,停止觀看同性戀的雜誌、刊物或網頁,有少數更開始對異生萌生好感,或進一步與異性拍拖,最終結婚,享受愉快的婚姻生活,絕不是藉著婚姻掩飾自己的性傾向。但失敗的例子也不少,因為要改變同性戀傾向其實絕不容易。根據本人及「新造的人協會」過往的經驗,以下五方面是成功改變的關鍵因素:
1. 同性戀者的決心和堅持。
2. 輔助者最好與受助者性別相同,他/她的愛心,包容,忍耐及持續的幫助很重要(由於可能需要至少三至五年的時間,輔助者和受助者也要有心理準備,頭一、兩年沒有多大的果效)。
3. 輔助者須深切了解同性戀者的心理和困擾,對同性戀有正確無誤的知識,並掌握適當的認知行為治療技巧(cognitive behavior therapy)。
4. 除了一對一的輔導之外,同性群體對他/她們的接納和諒解亦十分重要。可參加一些過來人的支持守望小組(例如:「新造的人協會」的支持小組),一些前同性戀者(ex-gay)可作為他/她們的榜樣及激勵,給予適當的輔助。
5. 信仰的動力及教會信徒的接納、包容和代禱,也是成功改變的關鍵因素。

今日的教會,隱藏著不少在同性戀上掙扎的信徒,我們不要以為他/她們不存在。在2004年,我和幾位義工為決心改變性傾向的同性戀者開辦了一個名為「新造的人-同性戀初探工作坊」。第一次的聚會令我印象深刻,當時的參與者都顯得非常緊張、退縮,登記後立刻找一個角落或座位,與其他參與者保持距離。有些參與者更沒有坐下,不安地來回踱步,這情境令我想起一段曾觸動我心的經文:
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對門徒說,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太9:36-38)
這一段經文應用於同性戀者也相當貼切,因為他/她們的確是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主耶穌感觸的說:「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這句話也同樣貼切地形容現時的境況,因為只有少數的教牧和信徒願意輔助關懷同性戀者。我盼望有更多人能體會同性戀者的境況,加入幫助他們的行列。幫助同性戀者需要不少時間和心力,也要有隊工彼此鼓勵,倘若獨力承擔,很容易感到灰心、疲乏,甚至會放棄。


同性戀者希望向教會表達的心聲

聆聽和了解同性戀者的心聲,是關心同性戀者的第一步。要是教會願意關顧他/她們,有一些基本的態度是必須留意的。以下十二項是一些同性戀過來人希望向教會表達的心聲(內容撮譯自 Frank Worthen的Ministering to the Sexually Broken),大家要用心切記:

1. 不要以為同性戀是一件不常見的事。要知道幾乎每間教會裡都有不少人在這問題上掙扎。他/她們通常不敢向別人透露他/她們的性傾向和困苦,是因為懼怕別人的拒絕,歧視或定罪。
2. 教會應知道許多同性戀者可能缺乏良好的社交技巧,也比較退縮及膽怯,所以,他/她們需要別人更主動的關懷。
3. 要知道青春期是一個人性別身分確立的特別時刻。教會應關注所有在青春期的少年人在性別身分上的健康成長。
4. 不要因為談及同性戀而覺得難為情,你的局促不安只會阻礙他/她們坦誠的分享及得著醫治。
5. 鼓勵同性戀者坦誠分享,與他/她們建立一種互信的關係,使分享變得容易及自然。
6. 同性戀者需要溫暖感覺,教會人士通常懼怕觸摸他/她們,但適當的觸摸是有效用的,會帶給他/她們安慰和醫治。許多同性戀者覺得教會人士視他/她們為有傳染病的人,就像對愛滋病產生非理性的恐懼一樣,你應對他/她們顯出像對其他人一樣的溫情。
7. 不要輕看同性戀者與你分享的掙扎,要緊記作跟進關懷。一次輔導或分享的時間是不足夠的。
8. 切勿期望他們能快速的成長或改變,改變更新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通常需要多年時間及長期協助。
9. 依從《聖經》的款待原則,邀請同性戀者到你家中或外出吃飯。夫婦同心幫助他們,更可重建他們對異性婚姻的信心。
10. 花時間與同性戀者研讀聖經,幫助他們好好在基督裡扎根,並曉得如何穿上屬靈軍裝。應該鼓勵教會會友與同性戀者有個人的交往,不要只讓牧師或一些特別人士去做這事工。
11. 容許願意改變同性戀傾向的同性戀者在教會裡有事奉機會,這樣做能肯定他們在基督身體裡的價值。
12. 教會人士向同性戀者所施予的,不可能多於自己本身所領受的恩惠,自己必須活出基督的榜樣,並與主緊密同行,使自己能以基督的心腸,關懷他/她們。

過去的日子,香港教會整體而言,多於批評同性戀文化,指出同性戀行為是罪,是真理不容,卻缺少了對同性戀掙扎人士的一份接納、憐憫的心,和具體的關懷行動,以致不少在同性戀上掙扎的信徒得不到適切的牧養。現在,是時候作出改善,讓他們經歷主耶穌的憐憫和拯救。


註:文章部分內容收錄於《破碎形象》(突破出版社,2007年修訂版)一書序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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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L. Spitzer, (2003) "Can Some Gay Men and Lesbians Change Their Sexual Orientation?”.
「新造的人協會」於2005年註冊為非牟利慈善機構,協會的宗旨是以基督教信仰為基礎,輔助那些受同性吸引困擾的人士,化解心中的矛盾,接納和活出神所賜予的性別身分和角色,重建整全的心性和靈性的成長。協會也為同性戀者的家人,親屬及朋友提供情緒支援,使他/她們更有力與關愛的人伴行。www.newcreationhk.org


(作者:康貴華-香港精神科專科醫生。本文承蒙香港國度復興報惠允刊載,特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