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9-01-20發佈

香港家暴條例公聽會 2:1反對修訂

【香港國度復興報一月十三日報導】香港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就《家庭暴力條例》修訂建議舉行公聽會,六十三個團體出席破紀錄,三分之二以維護家庭價值為由反對將同性同居者納入條例的保障範圍。

約四十個基督教組織及社會團體出席這場一月十日的公聽會,大部分表示擔心修訂條例會衝擊家庭觀念,並為同性婚姻合法化開綠燈,不少建議將條例易名,既能保障同性同居者,又避免家庭觀念受衝擊。支持修訂團體約二十個,以同性戀運動組織和人權組織為主,也有自由派背景的基督教團體,有人認為將條例易名是歧視同性戀者的表現,亦有人質疑易名建議會拖延實施時間。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蘇穎智牧師表示,擔心修訂條例會令政府下一步修改婚姻條例,承認同性婚姻,但他同意同性同居者需受保障。論點與眾多基督教團體代表類同,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執行幹事陳祥富建議將條例易名為《同住暴力條例》或《家居暴力條例》,以免家庭觀念被混淆。香港基督徒學會事工幹事黃美鳳則稱,有關處理方式是損害同性戀者的尊嚴。

香港女同盟會陳文慧稱,反對修訂令同性同居者得不到保障,是扭曲人權法。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關啟文博士在遮打花園集會上反駁有關言論,指出《世界人權宣言》有保護家庭的條文。

本身是基督徒的李卓人議員對修訂條例會衝擊家庭價值的看法提出質疑:「是否過份憂慮了?」他表示條例早已保障異性同居者如「二奶」、「三奶」,但沒有證據顯示香港出現更多婚外同居關係。
 劉慧卿議員表示,雙方都在爭論條例的字眼,因此促政府盡早提供修訂內容的字眼,以致迅速通過條例。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回應表示,現時還未到草擬條例的階段,立法局必須按程序進行。

早前被反對人士點名批評的黃成智議員重申,不反對保障同性同居者,但建議條例名稱和內容要修改,以解決爭拗。

這次公聽會報名眾多,只有團體獲許出席,會議亦要分開兩節進行。未能出席公聽會的人士在立法會場外請願,反對修訂人數佔多,更有超過五百人參與在遮打花園舉行的集會。接著,一月廿三日再加開一場公聽會。

● 請為香港《家庭暴力條例》修訂禱告,求主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