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8-12-10發佈
eHarmony允開同性戀網站 遭教會界批評
2008年11月23日報導
專門為基督徒設立的紅娘網站eHarmony,日前與同性戀團體達成和解,決定在2009年另闢一個專門服務同性戀者的新網站。此舉已招來愛家人士及教會界嚴聲反對。 從事心理諮商至今35年的華倫(Neil Clark Warren),輔導過三千多對夫妻。他在2000年成立了eHarmony網站,以特別的「相容配對系統」(Compatibility Matching System)為適婚男女相親,提供線上紅娘服務。網友公認該網站可信度極高,平均每天促成兩百卅六名會員結婚。

過去,eHarmony頗受教會界好評,但最近該網站的聲明卻令人憂心。原來,eHarmony最近決定透過另一個名為「Compatible Partners」的網站,為同性戀人士提供約會服務,以解決三年來的訴訟。

2005年,一名紐澤西民眾麥金利(Eric McKinley)控告eHarmony歧視同性戀者,不為他們安排配對。依照和解內容,eHarmony除了應支付州檢察官五萬美元外,還得付給麥金利五千美元,此外還得另外成立一個網站,專門服務同性戀者。  

此舉引起保守人士強烈斥責,認為eHarmony沒有美國童子軍的精神。家庭研究會議會長柏金斯(Tony Perkins)說,有很多方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對支持家庭人士而言,eHarmony維繫了傳統的婚姻,但最近該網站竟向同志婚姻妥協行的為,讓人大失所望,傷害了該網站的成立以來的聲譽。  

美國同性戀真相協會(Americans For Truth about Homosexuality)會長拉巴貝拉(Peter LaBarbera)也以eHarmony為恥,他致函華倫說:「你應該為了公司的自由言論權而戰,不應屈服官僚體制,也不要辯稱自己是被迫而採取如此行動。」拉巴貝拉鼓勵單身人士運用其他未出賣上帝的紅娘網站,並要求華倫提出說明。  

eHarmony的律師歐森(Theodore B. Olson)表示,儘管這項控告對eHarmony並不公平,為免訴訟案曠日費時,該網站仍選擇與麥金利私下和解。  

eHarmony亦極力澄清網站並無違法,只是覺得必須解決此事,才以和解了事。eHarmony計劃在明年三月卅一日設立新網站Compatible Partners,前一萬名網友在第一年內免費使用,之後的費用和eHarmony一樣。 eHarmony同時說,eHarmony與Compatible Partners的資料庫是分開的,不會讓異性戀者與同性戀者配對。

● 請為eHarmony有智慧堅守真道禱告

(來源:國度復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