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8-08-02發佈
2008年7月9日報導
穆斯林評論家羅伯特‧史賓沙(Robert Spencer)指出,英國首席法官顯然不充分認識伊斯蘭法(Sharia law),否則他不會祝福這件事,促英國使用伊斯蘭法解決穆斯林間的糾紛。

據每日郵報報道,首席法官尼古拉斯‧菲利普斯(Nicholas Phillip)通過認可伊斯蘭法,引起全英國巨大爭議。他在東倫敦清真寺發表演說,指伊斯蘭法的原則可用以處理家庭和婚姻爭議及規管財務。他發表意見時,剛好在坎特伯雷大主教羅文威廉姆斯博士建議伊斯蘭法管治婚姻法、金融交易和仲裁糾紛的五個月後。

關注聖戰組織總監史賓沙表示,伊斯蘭法的問題是它隱藏著更多的伊斯蘭法理在背後。「一旦他們認同了伊斯蘭法是家庭法的合法條款,將難以劃清界限,因為伊斯蘭家庭法和伊斯蘭法涉及很多不同範疇。」

史賓沙指出,伊斯蘭法允許人視婦女如商品。「英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似乎並不知道,婦女在伊斯蘭法下是如何被贬低,即使他認為他引入的伊斯蘭法是溫和版本。」

史賓沙又說:「顯而易見,這個男子對伊斯蘭法一無所知。」

史賓沙相信伊斯蘭法最終會被引進,大概只是遲早的事。

求主光照英國政府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