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8-07-13發佈
上月在全世界發生了許多跟同性戀有關的新聞,當中不少屬於同性戀運動的「捷報」,標誌著同性戀的議題已從邊緣走上主流,而相對之下,基督徒的道德立場正逐漸從主流被排擠至邊緣。這種情況已在西方發生,我們要提高警覺,努力為香港守望

美國:由地方到聯邦
6月16日美國加州開始接受同性戀人士註冊「結婚」。加州曾於2000年由選民投票通過22號提案,規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但只是提案而已,並非修訂州憲法關於婚姻的條文,以致今次加州最高法院的法官有機可乘,竟以司法權凌駕立法權,推翻22號提案。現在維護傳統婚姻的加州選民唯有寄望11月的選舉,透過投票在州憲法內清楚訂明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若成功通過,現時註冊「結婚」的同性戀人士,其「結婚」證書將告無效。

維護傳統婚姻的團體正努力循立法程序,促使美國聯邦憲法附加修正案,訂明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支持同性「婚姻」的國會議員也不鬆懈。目前有兩位公開的眾議院同性戀議員招攬五十位同僚組成「眾議院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及跨性戀者黨團」,當中只有兩位是共和黨黨員,其餘皆為民主黨黨員。這52名國會議員聯手要在國會推動同性戀及跨性戀的議題。

更令人心痛的,是部份美國教會支持同性「婚姻」。繼美國聖公會幾年前按立同性戀者為主教後,美國長老會亦於6月27日的會員大會上,以380票比325票通過廢除教牧人員需要「忠誠於一男一女的婚姻聖約,或在獨身生活上貞潔」的要求,為按立同性戀者牧職開了綠燈。我們要留心,不論外國或香港,基督教內的自由派是維護同性戀的,教會須加強道德教育,防止教會內部決堤。

歐洲:向東歐施壓
在歐洲那邊,挪威國會已投票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於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其實歐洲有一個全歐議會組織(PACE)正敦促其成員國立法通過同性「婚姻」,目的是遏止對同性戀人士的「歧視」。PACE本身沒有立法權,但其通過的決議甚具影響力,對會員國形成壓力。現時不承認同性「婚姻」的歐洲國家主要在東歐,如波蘭、拉脫維亞和羅馬尼亞等國。上月有數以萬計的同性戀者在雅典、羅馬及華沙的街頭參與同性戀自豪大遊行。波蘭在過去幾年都禁止這類遊行,但在歐洲人權法庭的批評下,華沙今年批准遊行。

以色列:聖城性遊行
更令人傷心的,是以色列也被這些可憎的遊行玷污。繼台拉維夫於6月6日舉行同性戀自豪大遊行之後,耶路撒冷亦於6月26日舉行了「自由的愛」(Free Love)遊行,有數千人參加。聖城的遊行一年比一年公開,遇到的阻力也一年比一年減少。這類遊行的目的,是告訴世人他們是「正常人」,不再躲在暗處,可以將其性傾向公開示眾,從而爭取合法的「婚姻」地位,以及抗拒世人對同性戀的恐懼(homophobia)。

加拿大:以言入罪
加拿大的Steve Boissoin牧師曾致函一份報章,表明他不同意同性戀者的議題,結果被艾伯特省人權委員會裁定他犯了「仇恨言詞」罪。罪名指Boissoin牧師的言論具歧視成分,令人覺得同性戀者是邪惡的,從而締造了歧視的氛圍,使同性戀者受到不公的對待。從這案例看來,同性戀者的感受凌駕在基督徒的言論自由權之上,基督徒表白其信仰對同性戀的立場後,若同性戀者覺得受到冒犯,基督徒就會被裁定為犯法。這是以言入罪,剝奪信仰及言論自由,是對基督徒的逆向歧視。

香港:遊行預計10月舉行
香港的同性戀人士近年都舉行「國際不再恐同日」(IDAHO)集會,今年於5月17、18日兩天分別在九龍及香港舉行,目的是抗議歧視。今年IDAHO的遊行規模雖然較去年小,但其實同性戀者正蓄勢待發,準備在10月舉行更大規模的遊行 - 香港首屆同性戀者自豪大遊行。香港同性戀活躍份子的策略,我們可以從西方的例子中略窺一二。他們以受害者自居,透過集會和遊行博取社會同情,同時將反對者妖魔化,努力爭取議員的支持,企圖經由法律途徑得到認可和權益。

立會選舉:看候選人的道德立場
一般基督徒對政治冷感,同性戀活躍份子卻懂得運用政治手段達到目的。若他們能成功爭取到權益,基督徒便會面臨逆向歧視。
屆時牧師可以在講台上教導會眾同性戀是罪嗎?
教會可以拒絕替同性伴侶證婚嗎?
教會及機構可以不僱用同性戀人士嗎?
教會學校會否被逼向學生灌輸同性戀是正常的歪理?

我們必須要為這些可能會發生的事好好守望。

下次香港立法會選舉是基督徒關心社會的機會,基督徒不應單看候選人的政黨背景,還要問他們對同性戀的立場。我們務要讓維護傳統婚姻和家庭的候選人進入立法會,否則同性戀的議題很快會進入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