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6-09-11發佈
在教會如何得著地土的研讀中,我們會花一些時間檢視體制,因為神的國是所有神體制的根本與首先。正如歷史上許多征服者所發現的,還有美國在伊拉克所發現的,要征服一個地是很容易的事,但要統治它完全是另一回事了。當我們進入要得著與承受國度的時候,我們需要瞭解關乎國度體制的實際議題。我們現在的呼召是開始得著分派給我們的屬靈領土,在得著統治權之後,我們需要靈裡的統治。 靈界的佔領與統治與自然界的佔領與世俗的統治不同;然而,當神國度為著王的回來完全建造好時,我們將會在這兩方面都投入。當我們接近那個時候,瞭解神的國、活在其下、宣告並帶出神的國,就是祂的體制則變得越來越重要。在要來的時候,這將成為教會越來越關注的事情。 前幾週我們花了一些時間來思想,民主是如何從教會而生,對世界又有何等大的貢獻,但很少人瞭解民主要如何在神國體制中佔有一部份,從證據來看會的。然而,這裡的關鍵字是『一部份』。在國度的頭幾年,民主可能只會成為一小部分,但當人復興、地進步時會有更多的民主,而且會有越來越多的統治權可以被歸回給人類。 我們也需要謹記在心:每一件在這個世代做成的事只不過是要來之事的種類或影兒,就算現在最棒的民主也會和神國時期所產生的民主大不相同;就算這世代最棒的王國,可能是大衛王或所羅門王,也不過是耶穌榮耀國度的預兆而已。 在我們簡短來看民主,以及它如何在要來的神的體制扮演一個角色之後,接著我們開始講到教會領袖的代表類型,就是『有動力的領袖』類型。貫穿聖經與歷史,這是主帶領祂的百姓最普遍的方式。我們在以色列中看見此,其目的是要成為神的國在地上的範例,在當中君王是主要的權柄。然而,還有一些長老也被認可與建立,如同『城門的判官』。 初代教會基本上沿著這樣的模式,以使徒成為主要的領導,使徒也建造長老,他們就像是地方性的判官與領袖。然而,整個教會不會只有一個使徒或領袖,而是一個使徒與長老的團隊,正如我們在使徒行傳十五章所看見的。 不若民主可能會用投票來決定事情,大多會用自己的方式,而這些使徒與長老們顯然為著一些事共同來尋求主,他們的最後決定就是『似乎對他們與聖靈皆好的事情』,這是所有神國體制的關鍵。即使耶穌沒有親身參與他們,祂當時仍是教會的頭,現在也是。教會體制真實與最基本的目標就是明白基督的心思意念。 值得注意的是,當使徒行傳十五章的商議結束後,雅各─顯然是會議的領袖說:『請聽我的話(判決)』。他不是說那是他們共同的判決,而是他的判決。使徒、長老與所有的人都接受,並定意差遣使者到外邦人教會。 關於教會體制,長時間辯論到底是要一個人,就是我所謂的『動力領袖』,還是『同等的長老們』才是教會體制的正確形式。『同等的長老們』也需要從『多數的長老』當中區別出來。在耶路撒冷的商議中有多數的長老,他們顯然卻不是同等的,正如雅各的權柄高於其他人。你可以擁有超過一位領袖,卻有著不同的權柄階層。 其中有一個例子可以作為這些似乎相互矛盾的體制形式,可能有著聖經的先例。然而,毫無疑問地,當同等地位在聖經中意義不明確時,在聖經中比較清楚與普遍的就是其中一人將擁有最大的權柄,例如使徒行傳十五章的雅各例子。然而,事實是主在聖經中並沒有清楚指明,祂的體制應該以某個特別方式被建造的本身就是一個信息。 主愛多樣性,甚至連最基本的原則祂都有著例外,似乎是特別被設計以使我們在萬事尋求聖靈的心意。我們對教會尋求領導是以長老的同等權柄,或是任何其他合宜的體制形式都沒有問題,除了無政府狀態外。這並不表示我們所選的方式一定是對的,正如我們常常做一些我們喜愛的事而內疚,並假定那也是聖靈所喜愛的事,事實上卻不是。因此,我們必須以果子來判斷如此的選擇。 即便如此,長老的同等權柄顯然不是教會體制的新約形式,雖然有一些人宣稱它是。我曾讀到一個傳單叫做『它是可行的』,關於一個建立長老同等權柄的教會,已經持續了二年,教會也很復興。當時我還是一個年輕的基督徒,那時我認為二年還很難評斷這樣的事情。果真,不久之後這個教會的同等領袖群解散了,而且收尾的不太漂亮。 只因為這個例子不成功不能證明那是不可行的,只不過是在那樣的情況,有著那些人並不可行。然而,我從來沒有在任何一個真正動力、成功的教會看過它是可行的,我對其成為教會體制的一個(a)形式保持開放的心,卻不是這個(the)形式,也不是聖經或我們應該使用的主要形式。長老同等職務最多是被用在一些新約教會,倘若我們來看此體制現在所應用的形式的果子,似乎在各處都不太可行。在我所參觀過宣稱擁有同等長老的教會,他們其中一位顯然比其他人擁有更多的權柄,也是其他人所仰賴的領袖,雖然沒有人想要承認。這樣奮力不承認對我而言顯然不過是消耗更多的精力與注意,勝過健全的。 就算是教會與運動都有體制中的動力領袖,在聖經裡,那裡的動力領袖都是領袖群。在這些例子中,都有一個非常明顯的首領或領袖,但在他們當中也有其他的領導團隊,正如俗話常說:『有兩個頭的東西就是怪物』。似乎大多數教會或組織沒有一個明顯的領袖,充其量不過進展緩慢,許多時間都完全抵銷了。 這種總是與一個領袖一起的團隊,不是只在那裡限制領袖而已,雖然他們一定會挑戰一些他們覺得不對的事情。然而,他們的首要目地應該是協助領袖領導。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主何以不為祂教會只建造一個體制的可能原因。正如在啟示錄中,主對七個教會分別有不同的話,即使他們是存在於相同的時期、相同的地區,每一個教會都有著不同的需要,也可能需要擁有不同的體制型態。可能一個誕生在極權政府之下的教會需要更多的民主型態,以幫助人們在信仰中更主動,幫助他們瞭解並開始走在聖靈的自由裡。同樣地,來自比較不法政府的基督徒可能需要學習順服權柄,一度需要更具權威的教會體制。然而,當百姓成熟了,這兩種型態的教會體制可能需要向著其他型態前進。 所有真實的成熟需要並起因於改變,當我的孩子剛會走路時,他們需要父母持續、權威的領導。似乎我們持續對孩子說:『做這個,不要做那個…』當他們長大了,他們比較不需要監督。當他們成年了,我不再規定他們要做什麼,儘管我對他們仍有影響力,不時也提出忠告。同樣地,一個成熟的教會將會歷經類似的改變。一個新的教會在建立時,可能需要比較多且幾乎持續的使徒監督,但當教會變得越成熟,地方的領袖承擔更多責任時,他們則比較少需要如此。最後,他們可能只需要屬靈父母的偶爾探訪,這樣的探訪比較是關係上勝於指正。 正如許多父母很難放棄對一個成熟孩子的控制與權柄,此可能阻礙了那個孩子的發展與成熟,許多的使徒領袖、牧師或長老同樣實際攔阻他們所監督教會的發展與成熟,因為他們不想改變他們與所監督教會之間的關係。有一些假使徒與假牧者認為越能掌控他們所監督的教會,就證明他們越成熟,事實上反而是不成熟的證明。成熟的基督徒當然要在順服主與敬重權柄中成長,但越來越掌控的領導並不是在促進真實成熟的順服。 似乎在教會歷史上一些比較悲慘的錯誤,甚至現代教會所產的問題,都是起因於試圖迫使每一個人與每一間教會進入相同的模式。一個最近的例子就是七0年代所謂的『牧人運動』,也稱為『門徒訓練運動』是如何一度試圖強迫將其方式用在靈恩運動上。那運動的許多基本原則似乎蠻符合聖經的,可能是當時許多人要從不法的嬉皮與反文化運動歸向主所需要的;然而,當它用在每個地方時,卻產生可怕的問題與混淆。那運動的錯誤為許多基督徒帶來傷害,直到今日許多人無法再更多被使用,到現在仍無法與地方教會再次擁有健康的關係。 對一個健康、成長的教會而言,擁有權柄與好的教會體制是非常重要的。錯誤使用權柄或不好的教會體制,同樣產生破壞性極大的問題。將近一半的基督徒在受到教會權柄傷害,離開教會後就不再與地方教會有關係,他們大多數離開是因為充滿混淆,而且缺乏權柄、異象與目的。這是每一個教會都必須對付的議題,沒有你的教會體制一些具彈性的清楚引領,你很可能必須面對許多不必要的問題與潛在性的毀滅。 我們在聖經上所看見的一個教會體制清楚原則,即是權柄與服事應該成為一個團隊努力的成果,而且只有在團隊中才能真正有用。當然,每一個團隊都需要一個領袖,就算再有才幹的團隊卻沒有清楚、確定的領導可能會運作的很糟糕。但一個有清楚、確定的領導將會比任何一個人所展現的更有效力的多。當主開始祂的服事時,就是宣揚神的國,祂始於將祂的團隊連結在一起。祂會花上好幾年的時間來訓練他們,讓他們從經驗與錯誤中成熟,把他們放在團隊的正確位置一起塑造,但祂團隊的建造卻是祂在地上工作的基礎,這也必須成為每一個真實教會領袖的基礎。倘若我們正確做好我們的工作,每一個在我們團隊的人同樣也會建造他們自己的團隊,並且將已經開始的事繼續下去。 在下週的研讀裡,我們將簡短來看有效的神國團隊的一些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