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21-07-15發佈


以色列最高法院駁回廢除《民族國家法》的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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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TOI
新聞日期:2021/07/08
來源:CANWF 2021.7.15。蒙允刊載⁣

法官裁定猶太民族國家法與以色列的民主的本質不相牴觸,駁回了這個干預基本法的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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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以色列最高法院院長以斯帖.哈尤特(Esther Hayut)與其他大法官抵達位於耶路撒冷的最高法院,聽審反對《猶太民族國家法》的請願。(圖/擷取Yonatan Sindel/Flash90)

以色列最高法院週四(7/8)駁回一系列關於2018年具有爭議的《民族國家法》的請願,該法律認定以色列為猶太國家,被認為是歧視少數族群。

由11個司法小組審理裁定該法律並不牴觸以色列的民主本質,可以成為一部具有準憲法性質的基本法。

最高法院解釋該法律「是我們正在形成的憲法中一部章節,其目的是為了定準猶太國家的國家身份認同,同時不減損其他基本法和憲法原則所涵蓋的國家民主價值。」

其中十位大法官寫道:「平等原則如果也明確地納入基本法會更好,不過它的遺漏始終不會降低作為我們國家法治基本原則的地位和重要性。」

根據這項裁定,最高法院駁回15份來自不同團體和個人提交的請願書,關於以色列國會立法通過該法案提出的質疑,其中包括左翼政黨梅雷茲黨(Meretz)、左翼政黨聯盟 - 共同名單(the Joint List)、遊說團體阿拉達(Adalah)、以色列公民權利協會(the Association for Civil Rights in Israel)以及巴蓋蓋比耶(Baqa al-Gharbiyye)市長 - 穆爾西·阿布·莫赫律師(Morsi Abu Moch)。

《民族國家法》通過成為一部「基本法」,為意旨將來成為憲法基礎的立法保障,該法案將以色列奠定為「猶太人的民族家園」

不過反對者認為該法案違反了以色列法律制度的基礎、《以色列獨立宣言》並且加重以色列公民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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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以色列最高法院院長以斯帖.哈尤特(Esther Hayut)出席在耶路撒冷最高法院的聽證會(圖/擷取Yonatan Sindel/Flash90)

唯一提出不同意見的大法官—喬治.卡拉(George Kara)寫到《民族國家法》的部分內容是「否認民主國家的核心價值以及衝擊憲法制定結構的門檻」,使得該法無法律效力。

卡拉大法官補充說明,該法案破壞以色列作為猶太和民主國家的平衡,只會「加劇侵害對阿拉伯裔和德魯茲公民的平等原則。」

不過在主流意見中,法官寫道關於不平等的問題可以藉由「立法持續作解釋」來解決,而這個方式不會抵觸現行法律,也不會侵犯所有公民的平等權利。

以色列最高法院去年12月宣布關於廢除《民族國家法》的請願判決時,引起軒然大波。最高法院還未曾推翻過基本法。以色列國會發言人亞里夫.列文(Yariv Levin)曾揚言要對抗最高法院,如果該立法宣告無效。

在去年12月與請願者舉行的聽證會上,大法官對於《民族國家法》是否為不公正的論述主張,持懷疑態度。他們嘗試引導請願者思考是否有法律依據來推翻這部基本法。

然而,這項判決指出,大法官認為該法案能夠依法納入未來的憲法,因此認爲沒有必要再探究最高法院是否有權干預基本法內容的棘手問題。

以色列內政部長阿耶萊特.沙凱德(Ayelet Shaked)是2018年《民族國家法》的立法者和倡議者,並在以色列國會立法通過時,擔任司法部長,她質疑最高法院對於該法案的判決權。

她說:「最高法院的判決是很明確的」,不過她補充說:「關於進行取消基本法資格的問題,最高法院完全沒有判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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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5日以色列內政部長阿耶萊特.沙凱德(Ayelet Shaked)在以色列國會舉行的聯合右翼黨會議上發言。(圖/擷取Olivier Fitoussi/Flash90)

以色列司法部長吉德恩·薩爾(Gideon Sa’ar)對這項判決表示歡呼,認為該法「將保障以色列作為猶太民族國家的猶太本質和特色」,並且「不會侵犯任何以色列公民的個人權利。」

然而,左翼政黨聯盟―共同名單(Joint List)主席艾曼.歐迪(Ayman Odeh)抨擊最高法院的判決是「種族主義和反民主的。」

他於推特發文表示「今天『猶太至上法』獲得最高法院的認可。但這是我們的國家,任何判決都不會改變這件事情。」他說「為了實現真正的正義和民主,將會持續為以色列所有公民爭取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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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2日左翼政黨聯盟―共同名單(Joint List)的國會議員卡西夫(Ofer Cassif)出席於耶路撒冷的最高法院。

左翼政黨聯盟―共同名單 (Joint List) 的國會議員卡西夫(Ofer Cassif)譴責最高法院的判決為使種族主義法合法化。他在推特上發文表示:「那些立法者將會被歷史的法庭審判,我們希望他們將會前往海牙。」國際刑事法院就位於荷蘭的海牙。

阿達拉(Adalah)為以色列著名的阿拉伯人權組織和法律中心,聲援15份反對該法案請願書其中的一份,指控最高法院拒絕「保護巴勒斯坦人,這是自從二戰和南非種族隔離政策垮台以來,世界上最具種族主義的歧視法。」

亞伯拉罕倡議組織(The Abraham Initiatives)為一間非營利組織,致力於促進猶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間的關係,呼籲以色列國會廢除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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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4日抗議者於特拉維夫的拉賓廣場揮舞以色列和德魯茲旗幟示威抗議《民族國家法》。(圖/擷取Luke Tress / Times of Israel staff)

他們說:「這項判決不會改變《民族國家法》具有種族主義和歧視的本質,這使以色列的阿拉伯裔公民確立為二等公民。」

以色列工黨的國會議員吉拉德.卡里夫(Gilad Kariv),為以色列國會憲法、法律和司法委員會的負責人,他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並未利用法律進行歧視。

他在推特發文表示:「以色列最高法院沒有廢除《民族國家法》是正確的,也明確指出該法不能證明違反了民主的價值。」「這是以色列國會的職責明確保障平等的價值,以及承認以色列也是非猶太裔公民的家園。這正是我們將要嘗試做的事情。」

經文及禱告方向:

詩篇133:1
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

創世記15:18-20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當我們更深明白以巴雙方歷史上的愛恨情仇時,我們好像真是只能為他們的得救禱告,唯有透過十字架、真理、愛和饒恕能解決以巴雙方的土地、公民權力和平等的問題,讓我們更深地為這兩造之間的傷痕仰望神的憐憫和慈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