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3-12-03發佈

埃及立法 禁十人以上聚會
  
十一月廿四日埃及頒佈一項新法令,明訂未經許可,十人以上不得聚會。美國「殉道者之聲」發言人尼特頓(Todd Nettleton)解釋這項新禁令說,「基本上,如果民眾想遊行抗議,必須在三天前向政府申請」,如果違法,將施以重罰,包括處以高額罰金和監禁。

一如中亞國家的宗教法,埃及禁令主要是維護秩序,阻止暴力抗爭癱瘓埃及。尼特頓觀察說,「我不認為立法目的在鎮壓教會,但如果到埃及特定地區,有些當地官員確實反對教會,他們可依照這項禁令來攻擊教會。」問題在於,法令中有一點是針對崇拜地點。尼特頓指出,當一個政府在過去兩年來試著努力平息動亂,這一點是可以理解的。他說,過去幾個月來的抗爭,最早都是從聚集在清真寺開始,所以法令中特別明訂敬拜地點不得集會。很明顯的,教會也是敬拜地點。但我們不清楚,埃及是如何定位教堂的?

前埃及總統穆巴拉克也曾企圖立法禁止集會,但相關法案在二○一一年他被罷黜前遭到擱置。新頒發的禁令更為嚴苛,已有不少右翼團體發聲譴責。依照新法,集會遊行必須在三天前提出申請,官員有權以危害公共安全和秩序為由,禁止任何集會。

尼特頓繼續說道,但沒人知道教會要如何預備即將到來的聖誕節慶。「教會之所以存在表示已獲得官方的核准,是否代表教會可以豁免這項禁令?還是說,教會要向政府報告『我們每週敬拜主一次,等待官員蒐證;或者教會每週聚會之前都得向官方報備?』」尼特頓說,即便三年來埃及教會面臨極大壓力,但不斷有人歸向基督。因應新的禁令,他呼籲大家為埃及的基督徒禱告,求神賜智慧給他們,並祈求公義能在埃及彰顯,也為在穆斯林國家的基督徒被保護代禱。」

●為埃及的教會增長,基督徒可以自由聚集敬拜神、傳福音禱告。

(來源:2013-12-03國度復興報-mnnonlin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