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2-09-06發佈

警號 全球多國考慮「同性婚姻」合法

 

現時全球有11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另外逾20個國家及部分美國州份允許登記民事結合的同性戀伴侶享有原屬婚姻關係的權益保障。同性戀運動在世界各地積極推動「同性婚姻」,成績明顯可見,到2012下半年度,至少5個重要國家正在考慮「同性婚姻」合法。

根據過去經驗,「同性婚姻」合法將為教會帶來宗教自由的衝擊,包括:被禁止發表反對同性戀的言論,被強制為同性戀伴侶主持婚禮,另外基督徒被迫違反信仰為同性戀人士提供服務如婚禮攝影、婚宴場地租用等等。教會必須關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趨勢,保衛實踐信仰的自由。

美國:總統支持,半數國民支持

美國總統奧巴馬多年來迴避直接談論對同性婚姻的立場,但今年5月在電視節目中破天荒表示支持,成為首位公開支持同性婚姻的在任美國總統。進入總統選舉的最後階段,同性婚姻也成為敏感議題,共和黨候選人羅姆尼屢次表明支持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雖然其摩門教信仰令基督徒產生疑慮,但家庭價值取向保守,得到保守基督徒的支持。屬民主黨的奧巴馬雖然自認基督徒,但過去施政顯示他支持同性戀運動、墮胎,令保守基督徒失望。最近民調顯示,支持同性婚姻的民主黨人士比例擴大至三分之二。

美國現有6個州和華盛頓特區承認同性婚姻,31個州已透過立法或修法途徑禁止同性婚姻。美國國會於1996年通過「維護婚姻法」(DOMA),阻止聯邦政府承認同性婚姻,但奧巴馬今年向同性戀社群公開表示他會廢除「維護婚姻法」。

今年蓋洛普(Gallup)調查指,50%美國人支持同性婚姻,48%反對。根據南加州州立大學威廉學院的調查,美國人口有3.5%承認自己是同性戀者或雙性戀者。

越南:司法部支持

現時亞洲沒有國家承認「同性婚姻」,但社會風氣保守的越南正在考慮修法,如明年通過提案,越南將會是亞洲首個國家合法化「同性婚姻」。

美聯社報道,越南司法部建議修法,以致能處理同性戀同居伴侶的訴訟,包括物業權和子女領養權。司法部長何雄強表示,現有數目不少的同性戀者,他們共同擁有物業,但現時缺乏處理有關問題的法例。司法部在明年5月向全國大會提出草案前,需要聽取民間和政府部門的意見。

報道又指,外間向來不認為在越南爭取同志權益會有進步,因越南被西方社會批評違反人權,即使在幾年前,同性戀仍被標籤為「社會的邪惡」,與吸毒與賣淫同列。同性戀社群一直在地下活動。但近幾年,國營媒體積極探討同性戀議題。連同志運動分子對司法部的建議也感到驚訝,報道引述一名印尼同志運動分子說,他相信每個人都感到驚訝,即使未能成功,也創造了歷史。

河內於8月5日舉行越南首次的公開同性戀遊行,約百人搭單車或電單車參加遊行。

紐西蘭:總理支持,三分之二國民支持

今年8月,紐西蘭國會以80票贊成、40票反對初審通過「同性婚姻」議案,如二讀、三讀也通過,將成為法例,而紐西蘭明年初亦會成為全球第12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法案現進入公眾諮詢階段。民調顯示紐西蘭有三分之二的人口支持「同性婚姻」,而多數的政界領袖也表示支持,一般相信法案最後會通過。有維護家庭價值的組織搜集50,000人簽名聯署反對通過議案。

紐西蘭現時允許同性伴侶民事結合,以獲得法律保障的權益,但同志社運人士認為法律未能給予平等社會地位,另外在現行法例下,同性戀伴侶不能領養兒女。

法國:總統支持,逾六成國民支持

法國或會成為第9個歐洲國家承認同性婚姻。

同性婚姻提案雖然在2011年沒獲通過,但現時執政的社會黨向來支持同性婚姻,屬社會黨的總統奧朗德在競選時表明他支持同性婚姻,及同性戀人士有權領養兒女;當選總統後,他承諾在2013年初立法承認同性婚姻。法國總理艾候日前確認,同性婚姻提案將於今年10月呈交國會審閱。民調顯示,65%的法國國民支持同性婚姻。

英國:首相支持,四至七成國民支持

英國首相卡梅倫已提出同性婚姻提案,諮詢期於6月結束,他多次表示希望在2015年或之前通過。

天主教和聖公會均強烈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雖然政府承諾不會強制宗教團體為同性戀人士主持婚禮,但聖公會表示對此存疑,因為作為國教的聖公會有責任為所有國民主持婚禮,在婚姻法修訂婚姻定義後,教會若拒絕主持同性婚禮,可能會面臨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的指控,甚至被告上歐盟人權法庭。聖公會表示,同性婚姻議案將掀起500年來國家和教會最激烈的爭議。

芬蘭:總理支持,過半數國民支持

芬蘭是現時唯一一個北歐國家不承認同性婚姻,但有關草案於今年3月已呈交國會。傳媒指200名議員中有76人已簽署支持草案,估計總理卡泰寧和更多的議員也會支持。民調顯示,過半數國民支持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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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同性婚姻」的11個國家:

2001 荷蘭
2003 比利時
2005 西班牙
2005 加拿大
2006 南非
2009 挪威
2009 瑞典
2010 葡萄牙
2010 冰島
2010 阿根廷
2012 丹麥 

來源:香港國度復興報2012-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