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0-04-12發佈
上星期我們討論到在可能與合理的範圍下,要有品德引用我們資料來源之重要性,我們應該關注這樣的事,才能保有品德的最高標準。 

我從來沒有刻意抄襲任何東西,我所做的大部分研究都是為了個人瞭解之緣故,我甚至沒想過要在我的教導中使用曾研究過的資訊,或稍後使用在我的寫作中,所以我沒有紀錄資料的來源。在我研讀時很少記筆記,就算記了也只是寫下引起我注意的論據。事後我要回頭找時,早已不記得我所看到資訊之書籍或作者,以致於我無法引用出處。其實只要一些基本技巧來組織我所研究的,將其記錄的更好,我就可以更正確地引用出處來源。我也因此擁有更多可以使用的資訊,使我的作品更棒。即便你不覺得自己被呼召為作家,這仍可能發生,當其真正發生時,你現在就可以花時間培養好的研究技巧,你會做得比我以前更好。 

當我認為自己在某件事上帶來不良示範,我有責任改正,好讓別人不會重蹈覆轍。在每一方面,我們都應該有品德將神的話視為珍寶,好使祂能託付我們更多。我認為我對認識主與認識祂道路的渴望討祂喜悅,而祂總是獎賞尋求者。我也認為祂大大祝福我一切祂向我顯明的事物,但我也深知我在研究上許多的粗心大意並不討祂喜悅,反而可能會成為祂向我顯明更多的阻礙。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方面和我有點像,他好幾次對於自己所引用的經文寫著:『經上某處說』。為此緣故,我至少覺得自己不是唯一一個,感覺也不至於太糟。然而,我想要做得更好,也不要任何人效法我的不良習慣或方式。我們若要被託付最高與最大的真理,我們必須在這件事上留意,也就是全然注意。凡是在這方面珍惜的人將會: 

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 

這不僅包括研讀神的話,還有我們要如何成為如此珍寶的忠心監護者。 

(摘自 喬納 word for the week, Week 14,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