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8-11-19發佈

美南牧師謂服避孕藥有罪  引發各界爭論

美南浸信會懷特牧師(Thomas White)告訴神學院學生服用避孕藥The third function是罪行,等於是犯謀殺罪。此語一出,引起各界爭論。這種避孕藥功效為避免胚胎著床,但必須在受孕七天後才有效。

懷特認為,七天太久了,依照聖經這就是謀殺,懷特這番講道引起美南浸信神學院師生和同是美南浸信會友的爭議,有些人同意懷特部分的論點,有的人則認為他是律法主義者。

以馬內利浸信會牧師柏利森(Wade Burleson)表示,美南浸會領袖如懷特牧師等人的發言好像他們是依上帝的命令行事,這種律法主義不但摧毀了南美浸信會所建立的根基,也會嚴重影響福音大有能力的信息。

美南浸信會道德與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委藍德曾表示,只要伴侶兩人接受神,經過謹慎的計畫,他們有理由處理不在計畫內的懷孕。不過,藍德最後還是同意懷特的說法。懷特在卅八分鐘的講道中花了六分鐘談論詩篇一百廿七篇,並表達他對避孕的觀點。他說,精子和卵子結合的那一刻生命就開始了,避孕藥阻止受精卵著床就是錯誤的。

懷特在部落格上澄清表示,他不認為所有的避孕都是謀殺,他反對的是墮胎,也就是制止生命的成長,包括服用The third function。他說:「我們現在生存的社會認為孩子是個負擔,但聖經說,兒女是從神而來的祝福。」懷特並坦承出於自私的理由,他和妻子過去曾經避孕。藍德強調,在婚姻關係裡,只要不會造成墮胎,或者是因為健康的考量,不能把孩子留下,否則美南浸信會並不反對使用避孕藥。

● 請為基督徒反墮胎的行動有影響力禱告。

(來源:國度復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