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8-08-19發佈

不在乎程序正義的以色列政府 
當為以色列禱告時,聖靈提醒關於以色列建國前後的歷史。在這當中,有兩件事值得一提。分別是「大衛王飯店恐怖爆炸事件」和「審判阿道夫事件」。從這兩件事可以看出猶太人在當代歷史上的行為和信念,相信也持續影響這塊土地和這個國家。對於基督徒而言,這是可以在禱告中記念的方向。

「大衛王飯店爆炸事件」(根據維基百科 King David Hotel Bombing條目英文版)
這件事發生在1946年7月22日,當時以色列還沒建國,這塊土地由英國管理。大衛王飯店在耶路撒冷的市區,放炸彈的人是一群推動以色列建國的猶太人,他們抗議英國當局對於這塊土地的政策,於是在英軍駐紮和辦公的大衛王飯店安放炸彈。(英國政府有意推動以色列建國,但遭受阿拉伯國家和本地巴勒斯坦人的強大壓力,政策搖擺不定)

在安放炸彈之後,他們用電話通知了三方人馬:飯店總機,法國領事館和當時一家報社。但沒有人對這項警告認真處理。警告時間一過,爆炸威力驚人,整棟飯店西南角的各個樓層被完全炸開,街上行人和鄰近建築內也有死傷,共造成91人死亡,46人受傷。

很明顯的,這起事件被視為是恐怖主義的行動 - 使用暴力,沒有特別設定對象,表達政治訴求(雖然訴求的對象是英國政府,可是無法控制受害者是誰)。這不但成為20世紀殺傷力最大的恐怖攻擊之一,也提供了日後80年代炸彈攻擊仿效的模式。

如今的以色列地,巴勒斯坦人使用炸彈,挖隧道,俘虜以色列軍人,這些也被視為恐怖主義的行動。但這種事,猶太人當年已經做過。

「審判阿道夫.艾希曼」 (可以參看維基百科阿道夫.艾希曼中文條目)
這個人是希特勒手下的大將,被認為是主導和執行大屠殺的劊子手。他在二次大戰後逃到阿根廷,隱姓埋名。但經過一些移民阿根廷的猶太人的幫助,以色列政府在1959年確定這個使用化名的他就是當年的劊子手,並且派出情報人員監控了好幾個月之後把他加以逮捕。

在這期間,一方面美國考量與德國之間的友好關係,不希望有重大戰犯被逮捕,影響現任德國領導階層的聲望;另一方面,以色列也擔心阿根廷當局的反對,所以一切行動都是私下進行(在阿根廷的領土抓人,不通過阿根廷政府就把疑犯偷運回以色列)。

當阿根廷政府知道之後,向以色列政府抗議,說他們侵犯了阿根廷政府的主權。但以色列政府否認他們參與在其中,辯稱整個逮捕和運送過程是少數自願者的個人行為。

1960年5月23日,以色列總理向國會宣布,阿道夫在以色列監獄,即將接受審判。經過兩年多的蒐證,開庭,宣判,上訴,駁回,向總理申請特赦,被總理駁回...1962年5月31日子夜(6月1日凌晨)艾道夫被處以吊刑。屍體迅速被火化,隔天早上他的骨灰被灑在地中海的國際海域,用意是沒有一個國家需要成為他的安息之所。他是以色列建國以來(到目前為止)唯一一個被公審並且處以死刑的人。這件事反映出猶太人的民族性 - 該我的,我一定要討回來,不管何時何地。這與中日戰爭之後蔣介石決定「以德報怨」的態度十分不同。

另一方面,這件事也反映出以色列政府不在乎程序正義。當他們認為他們是有理的,是對的,他們願意用優勢的財力、軍力來達到目的。電影「慕尼黑」對於政府這樣的意識型態有很清楚的描述。

事實上,如今他們對待迦薩走廊的居民和恐怖份子也是如此。

他們未審先判,發現要暗殺的對象,飛機直接對著民宅發射飛彈,寧可多死幾個無辜平民也不可錯失殺死一個「該死的人」的良機。

但,誰來決定「以色列政府真的是對的,而且永遠是對的」呢?再說,「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意識型態,是否有助於整個民族國家與其他民族國家之間的關係呢?

新約聖經中兩次提到,申冤在主,主必報應。
以賽亞書53章中關於彌賽亞選擇受苦犧牲的描述,才是這個民族得解脫得釋放的契機。

願聖靈引導你為耶路撒冷的平安及以色列的政府代求

(來自以色列的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