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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會與未得之民的群體認養
於2008-03-31發佈
當1974年洛桑福音會議時,宣教學家洛夫(Ralph Winter)和世界展望會的研究發展中心(MARC),共同提出了「群體」和「未得之民」的觀念,於是「未得群體」的觀念影響了普世的差傳宣教機構,使他們重新擬定宣教策略和重新調派人力資源。時代雜誌宗教專欄也觀察到這個事實,而宣稱「未得群體」觀念,是近代宣教史上最大的突破。
何謂「群體」?
神應許亞伯拉罕:「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3)、「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22:18);先知預言彌賽亞要「作外邦人的光」(賽49:6);上帝也應許:「那時必有許多國歸附耶和華,作祂的子民」(亞2:11)、「有許多的人…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啟7:9) 約翰也曾記載四活物和廿四位長老唱新歌頌讚羔羊說:「因為祢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啟5:9);耶穌給我們的大使命也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9)。
這些經文的「國」、「族」、「民」、「方」、「外邦」等,都標示了一個意念-群體。創世紀十二3的「萬族」,希伯來文mishpaha,欽定本英譯作families,新國際譯本則譯為peoples(群體)。
因著地緣政治學和種族學的影響,我們有根深蒂固的「國家」、「民族」的觀念,也很自然以國家和民族來看全世界和全人類。但事實上,一個國家和一個民族中,又包含了許許多多的「次群體」(sub-groups),譬如我們常聽見:「咱台灣人」;「咱下港人」;「阮是鹿港人,講話有海口腔」;「咱西螺七砍出身的啦」;「恁這陣攏作黑手的」……這些話裡面的「咱」、「阮」、「恁」,就是大大小小的不同群體。
什麼是「群體」?簡單地說,群體是:一群相當數目的人,他們因著共同的語言、宗教、特性、地域、職業、階級、處境等等因素,而彼此認同,相屬於一個團體。
由宣教的角度來說,群體就是:當福音可以自由流傳在最多的人群中,而不會遇到文化、語言、地域、階層….的誤解和排斥,這個最大人群就是一個「群體」。例如:台灣的客家人、都市原住民、勞工、基層服務業、鄉村、上班族等等,都是一個群體。又如:緬甸北部的阿卡人,印尼加里曼丹山區的達雅人,馬來西亞鄉村中的華人,新德里街頭的遊民….都是單獨的群體。
何謂「未得群體」?
所謂「未得群體」就是在這個群體中沒有基本的人力和資源來向這個群體傳福音,更確定地說,若其中沒有一個由這個群體為主要成員組成的教會,以擔負向這個群體傳福音的基本責任,這就是一個未得群體。
目前全球人口約五十五億,大部分為兩萬四千個族群,其中部分曾經聽過福音,部分沒有。大約有一萬兩千至一萬三千個群體以聽聞福音,並由當地的教牧領袖(非宣教士)領導教會委身傳福音給自己的族人。(這裡所指的宣教是一種「能結果子的本地福音運動」。)這類群體有卅四億人之多,包括有:
※基督徒 - 約一億四千萬人,他們經歷重生,與基督有個人關係。
※文化上的基督徒 - 約十三億人,他們自認是基督徒,因為他們來自基督教文化背景。
※非基督徒 - 約十六億人,尚未成為基督徒,但是他們居住的地方已經建立自結果子的本地傳福音運動。
另一方面,尚有一萬一千至一萬兩千個群體尚未有本地福音事工,因此沒有機會接觸福音!這樣的人口有廿一億,聖經說他們是「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這一萬兩千個未得群體大致可分為以下六大類:
1. 三千個原住民群體(九千萬人)
2. 四千個回教群體(九億六千五百萬人)
3. 兩千個印度教群體(五億四千六百萬人)
4. 一千個中國人群體(一億五千萬人)
5. 一千個佛教群體(二億六千一百萬人)
6. 一千個其他群體(一億八千八百萬人)
何謂「群體認領」?
什麼是「群體認領」計劃?就是以團契、本地教會、宗派、或宣教機構為單位,委身於一個特定的群體,認領他們,承擔這個群體得著福音的別責任,為他們禱告,並提供資源著手傳福音,建立教會工作,這樣的委身要持續到當地的信徒在沒有外援的情況之下,而有能力自己傳福音為止。我們不是「認領」他們,使其成為我們教會、宗派或宣教機構的某一部份,我們乃是神的使者,為其代禱,供應及服事他們,帶領他們進入神的國度,這才是真正的群體認領。這件事有一天將要成就,各族、各方、各民、各國將圍繞在神的寶座旁,將榮耀歸給祂(參啟五9)。
怎樣選擇要認領的「群體」?
然而,當你一個人、你們團契、你們教會、你們宗派想要認領一個群體時,必須問自己幾個問題,並參考以下的建議。
給台灣教會的一項建議
台灣中小企業的活力是全球有目共睹的,但台灣的企業活力對外的影響卻不大,其關鍵即在於各企業各自為政,以致無法匯集成更大的影響力。如果台灣企業界能有目前正推展的「南向政策」,或如台塑帶動上、中、下游石化業者共同投資的「海滄計劃」,必能造成更大的果效及帶來更大的影響。台灣教會的海外宣教也不能絡在各自為政的情況中,而必須整合全台灣教會的力量,集中在一個大區域中認領群體,並承擔向這些群體傳福音的使命。而目前全世界最需要福音,並且最需要備認領的區域在何處呢?
台灣教會的焦點 - 北緯10/40之窗的東半部
目前全世界教會都注目在北緯10/40之窗,並逐漸展開群體認領的工作,不過,對於台灣教會來說,台灣本身就在這個「窗戶」內,而且這個「窗戶」對台灣也大了一些,不太容易集中力量。因此,我們建議台灣教會應將焦點集中兩個地方:
1. 台灣本地
台灣本來就置於北緯10/40之窗內;台灣基督徒佔總人口的比例也只有2%;台灣又是佛教、道教、一貫道鼎盛的地區,因此,台灣教會必須關注台灣本地的佈道事工,積極認領台灣的未得群體。
2. 北緯10/40之窗的東半部
為了集中力量,在北緯10/40的長矩形窗戶中,如果台灣教會優先考慮將焦點集中在與台灣較接近、華人比較多的南亞及東南亞、中國大陸地區,應該是比較務實的作法。
南亞、東南亞、中國大陸等地區,正好是北緯10/40之窗的東半部,我們建議並籲請台灣教會應該優先在這些地區中選擇一個有負擔認領的群體。
這些國家由左至右包括:
巴基斯坦、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尼泊爾、不丹、緬甸、泰國、馬來西亞、寮國、柬埔寨、菲律賓、中國大陸。
(本文承蒙TOD惠允刊載,特此致謝!)
何謂「群體」?
神應許亞伯拉罕:「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3)、「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22:18);先知預言彌賽亞要「作外邦人的光」(賽49:6);上帝也應許:「那時必有許多國歸附耶和華,作祂的子民」(亞2:11)、「有許多的人…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啟7:9) 約翰也曾記載四活物和廿四位長老唱新歌頌讚羔羊說:「因為祢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啟5:9);耶穌給我們的大使命也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9)。
這些經文的「國」、「族」、「民」、「方」、「外邦」等,都標示了一個意念-群體。創世紀十二3的「萬族」,希伯來文mishpaha,欽定本英譯作families,新國際譯本則譯為peoples(群體)。
因著地緣政治學和種族學的影響,我們有根深蒂固的「國家」、「民族」的觀念,也很自然以國家和民族來看全世界和全人類。但事實上,一個國家和一個民族中,又包含了許許多多的「次群體」(sub-groups),譬如我們常聽見:「咱台灣人」;「咱下港人」;「阮是鹿港人,講話有海口腔」;「咱西螺七砍出身的啦」;「恁這陣攏作黑手的」……這些話裡面的「咱」、「阮」、「恁」,就是大大小小的不同群體。
什麼是「群體」?簡單地說,群體是:一群相當數目的人,他們因著共同的語言、宗教、特性、地域、職業、階級、處境等等因素,而彼此認同,相屬於一個團體。
由宣教的角度來說,群體就是:當福音可以自由流傳在最多的人群中,而不會遇到文化、語言、地域、階層….的誤解和排斥,這個最大人群就是一個「群體」。例如:台灣的客家人、都市原住民、勞工、基層服務業、鄉村、上班族等等,都是一個群體。又如:緬甸北部的阿卡人,印尼加里曼丹山區的達雅人,馬來西亞鄉村中的華人,新德里街頭的遊民….都是單獨的群體。
何謂「未得群體」?
所謂「未得群體」就是在這個群體中沒有基本的人力和資源來向這個群體傳福音,更確定地說,若其中沒有一個由這個群體為主要成員組成的教會,以擔負向這個群體傳福音的基本責任,這就是一個未得群體。
目前全球人口約五十五億,大部分為兩萬四千個族群,其中部分曾經聽過福音,部分沒有。大約有一萬兩千至一萬三千個群體以聽聞福音,並由當地的教牧領袖(非宣教士)領導教會委身傳福音給自己的族人。(這裡所指的宣教是一種「能結果子的本地福音運動」。)這類群體有卅四億人之多,包括有:
※基督徒 - 約一億四千萬人,他們經歷重生,與基督有個人關係。
※文化上的基督徒 - 約十三億人,他們自認是基督徒,因為他們來自基督教文化背景。
※非基督徒 - 約十六億人,尚未成為基督徒,但是他們居住的地方已經建立自結果子的本地傳福音運動。
另一方面,尚有一萬一千至一萬兩千個群體尚未有本地福音事工,因此沒有機會接觸福音!這樣的人口有廿一億,聖經說他們是「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這一萬兩千個未得群體大致可分為以下六大類:
1. 三千個原住民群體(九千萬人)
2. 四千個回教群體(九億六千五百萬人)
3. 兩千個印度教群體(五億四千六百萬人)
4. 一千個中國人群體(一億五千萬人)
5. 一千個佛教群體(二億六千一百萬人)
6. 一千個其他群體(一億八千八百萬人)
何謂「群體認領」?
什麼是「群體認領」計劃?就是以團契、本地教會、宗派、或宣教機構為單位,委身於一個特定的群體,認領他們,承擔這個群體得著福音的別責任,為他們禱告,並提供資源著手傳福音,建立教會工作,這樣的委身要持續到當地的信徒在沒有外援的情況之下,而有能力自己傳福音為止。我們不是「認領」他們,使其成為我們教會、宗派或宣教機構的某一部份,我們乃是神的使者,為其代禱,供應及服事他們,帶領他們進入神的國度,這才是真正的群體認領。這件事有一天將要成就,各族、各方、各民、各國將圍繞在神的寶座旁,將榮耀歸給祂(參啟五9)。
怎樣選擇要認領的「群體」?
然而,當你一個人、你們團契、你們教會、你們宗派想要認領一個群體時,必須問自己幾個問題,並參考以下的建議。
給台灣教會的一項建議
台灣中小企業的活力是全球有目共睹的,但台灣的企業活力對外的影響卻不大,其關鍵即在於各企業各自為政,以致無法匯集成更大的影響力。如果台灣企業界能有目前正推展的「南向政策」,或如台塑帶動上、中、下游石化業者共同投資的「海滄計劃」,必能造成更大的果效及帶來更大的影響。台灣教會的海外宣教也不能絡在各自為政的情況中,而必須整合全台灣教會的力量,集中在一個大區域中認領群體,並承擔向這些群體傳福音的使命。而目前全世界最需要福音,並且最需要備認領的區域在何處呢?
台灣教會的焦點 - 北緯10/40之窗的東半部
目前全世界教會都注目在北緯10/40之窗,並逐漸展開群體認領的工作,不過,對於台灣教會來說,台灣本身就在這個「窗戶」內,而且這個「窗戶」對台灣也大了一些,不太容易集中力量。因此,我們建議台灣教會應將焦點集中兩個地方:
1. 台灣本地
台灣本來就置於北緯10/40之窗內;台灣基督徒佔總人口的比例也只有2%;台灣又是佛教、道教、一貫道鼎盛的地區,因此,台灣教會必須關注台灣本地的佈道事工,積極認領台灣的未得群體。
2. 北緯10/40之窗的東半部
為了集中力量,在北緯10/40的長矩形窗戶中,如果台灣教會優先考慮將焦點集中在與台灣較接近、華人比較多的南亞及東南亞、中國大陸地區,應該是比較務實的作法。
南亞、東南亞、中國大陸等地區,正好是北緯10/40之窗的東半部,我們建議並籲請台灣教會應該優先在這些地區中選擇一個有負擔認領的群體。
這些國家由左至右包括:
巴基斯坦、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尼泊爾、不丹、緬甸、泰國、馬來西亞、寮國、柬埔寨、菲律賓、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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