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6-10-25發佈

by Rick Joyner 
10/2/2006

當我們仍持續討論教會體制這個重要主題時,其也將成為要來國度體制 的模式,建立並維持真實屬靈權柄的首要原則,就是讓主成為教會的頭。倘若我們不把這首要的事 放在首要的事中,就算再完美的教會體制都可能被用來取代祂的領導地位。

大衛王所建立的寶座,或權柄位置是由基督坐在其上。倘若用一句 話來形容大衛如何做的,最常被用在關於大衛的一句話就『大衛求問主。』他禱告,他為著每一件 重大的事來尋求神的心意,然後他順服神啟示他的事。

最偉大的屬靈領袖總是那些主最大的跟隨者,他們總是給予主更多的時 間與注意力,甚過他們給予人的。倘若我們要與主更親近勝於人,我們會對人更有益處,甚過我們 用其他方式。在我們所做與所建造的,我們必須尋求主的心意。祂將是那位建造祂的教會者,倘若 祂沒有建造,我們可能用自己的努力與計畫完成許多善工,但它們卻不是祂國度的一部份,也不會擁有真 正長久的果子。正如亞伯拉罕這位信心之父所展現的,那些擁有真實信心的人會尋求成為神所建造 城市的一部份,而不是人所建造的。這不關乎只做好的事,乃關乎行神的旨意。我們的追求不僅是神的體 制,乃是神自己。

新約的確給予教會體制一些概括性的指導方針,但對於如此重要的事情 也真的太概括性,其原因是因為祂的體制需要尋求祂勝過體制。祂的體制非常簡單就是連結於萬王之王,認識祂的聲音並 行祂的旨意。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3節的警告:『我 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

要在正確的路線上,我們必須純一委身於基督,當我們負人的軛取代負 基督的軛時,我們將很快失去純一,事情會很快變得複雜起來。我們這樣做是藉著回應人的需要, 而非單純做主顯示我們做的事。倘若我們負祂的軛就會變得很容易,我們也會透過做祂的工真實得著 更新。

總要致力於保有對基督純一的擺上,對地方教會體制單純的聖經模式是 由被委派的長老來監督,為了支持長老,執事被委派服事,好使長老與教會裝備事工可以致力於話 語、禱告與他們的呼召。

使徒保羅到一個地區、傳揚福音,為新信徒建立團契,幾個月內再 次在這些會眾中建立長老。這些新信徒要如何如此快的符合長老條件呢?顯然連這些長老都相當不成熟, 但不成熟的體制勝過沒有體制。在幾個月之間,地方教會真的沒有體制可言,保羅允許那些擁有領 袖恩賜與呼召的開始顯露出來,然後他再到那裡去任命他們成為領袖。

再一次,有一個不成熟的體制總比沒有好,有任何形式的體制也總比沒 有體制好,但有正確形式的體制則更好。我們不僅要建立一個體制,我們更要看見主的體制─祂的 國度與祂的百姓同被建造。我們的終極目標應該是看見每一個個體都如此與祂親近,認識祂的聲音 並行祂的旨意,以致他們不需要任何一個人站在他們與神之間。然而,這必須成為目標,而不是體制的開 端,正如主藉由那些祂賜下醫治恩賜的人來醫治,藉由那些祂呼召成為先知來說話,並藉由祂揀選 的領袖來領導。然而,領導的目標應該成為協助與祂的子民建立主的權柄,而不是他們自己的權柄 ,以致於他們就越來越不需要領袖。

在以色列舊約的體制,即是後來新約教會體制所模仿的,有一個君 王與王宮,並有長老坐在城市的城門口,判斷當地的事件。在新約中耶穌就是王,祂的院中有使徒、先知 與長老,他們在一般領域中代表王。當彼得與約翰被稱為長老時,那不僅是地方教會的長老,更是 當時基督肢體全體的長老。同樣地,今日我們有一些屬靈的領袖在教會充滿敬重與表率,他們就是 公認的長老。倘若他們可以坐在一起商議該有多好,我們可以預期有一天這些表率真可以這樣做。

在此之後,我們還有地方教會長老,在聖經中以色列的對應者,就 是那些坐在城門如同審判官的地方長老,他們不是直接在王的院中,但他們仍在地方層面代表國度。倘若 他們表現優異,一些人可能會興起成為王院中的代表人物。同樣地,今日有許多事工是如此優異與 重要,以致他們突然就被提升成為普世的表率。

正如我們之前所談到的,在舊約中所有的城門都有著特定目的的功能 ,一個可能是為著軍事用途,另一個為著貴族,另一個為著商人,另一個為著垃圾輸出。每一個城 門的長老都有著他們管轄之門的權柄,卻沒有其他城門的權柄。舉例來說,管轄商人之門的將有權柄決定 讓哪一種商人進入城市,販賣他們的產品。長老可能會在決定讓商人進入城市前先檢視產品,測量 重量等。這些長老對他們的城市有責任,只想讓那些對城市有益處的人進入。

同樣地,新約教會長老應該在他們事工或恩膏的層面有著特別的權柄 ;舉例來說,可能會有在『醫治門』的長老,負責同意要來的醫治事工,或確保正直的人在教會中 被興起。理想上,他們自己也應該擁有同樣的恩賜,可以分辨出有真正恩賜的人,以致於被釋放在人身上 的真有其益處。相同的也應該應用在『先知門』、『敬拜門』、『教導門』與『兒童事工門』等。

正如在舊約裡,長老應擁有特定的權柄,而不是概括性的權柄,管 理財物的長老不會在兒童事工上有真智慧或權柄,不應該在其上擁有權柄。然而,所有的長老都需要坐在 一起商議,對彼此都有其權柄與影響,卻不超越彼此之上。舉例來說,即使教會財物的長老不應該 在兒童事工上有權柄,但因為預算的考量,所以他一定會有其影響。即便如此,單被指派做教會概括性的 長老,卻沒有給予一個特別的權柄範圍反而會造成問題。

在聖經裡長老(elders)總是以複數呈現,當然『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傳 道書4:9,12)。即便如此,在每一個門的長老團隊中應 該要選出一個領袖,此領導地位可以、也應該經常輪替。

正如我們也看見當摩西選派七十位長老管理以色列會眾,他們是從 『長老中』(參考民數記1124)被選出來的,在以色 列的營區中可能有上千個長老,但只有七十位被選出來領導,或成為眾長老的領導。重點是有許多 長老忠心又有智慧,也應該被尊榮,卻不一定被賜予權柄來帶領教會。

現在讓我們來應用『鵝的原則』,就是領袖定期的輪替,以致不會 疲憊或使全團慢下來。現在那些在後面等著被『選派』的仍應該如長老般被尊榮與敬重,卻沒有領導責任 的擔子,他們對目前坐在『城門』的長老仍有智慧,卻不應擁有訂定政策的權柄。

倘若這些聽起來太複雜,當它行在教會發展的正確次序與時間裡就不會 。即使一個教會體制需要重組,這仍可以用非常簡單、和平與有益的方式做成。聖經形式政府的特 質即是純一;即便如此,倘若教會政府體制的最重要元素沒有保持在其主要目的與擺上─就是行神 的旨意,每一個政府系統,包括教會政府體制都可能很快淪為事工性的官僚政治,。

再一次,唯有我們連結於萬王之王到一個地步才會擁有真正的屬靈權柄 ,所有權柄都需要與祂一同運作,尋求祂的心意。這並不代表我們必須為著每一個非常小的決定禱 告並得著答覆,正如我們被委派在一個位置上,是因為我們成熟到在大部分事上擁有祂的心思意念 ,但我們仍要持續尋求祂。幾乎我們所面臨的一切爭議都需要得著從祂來的智慧或指引。 

(摘自 喬納 word for the week, 10/0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