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3-01-20發佈
本週我們繼續讀到以弗所書五章18節: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倘若保羅在現今的世代寫此經文,他一定還會加上『不要醉酒』或『不要吸毒』的規勸,二者皆非萬王之王兒女應有的行為。酒與毒品不僅偽造了聖靈充滿的假象,更為邪靈打開大門進入我們的生命。

醉的首要作用就是失去判斷及奪去人心(參考以賽亞書二十八章7節和何西阿書四章11節)。當我們讀到箴言二十三章29-33節,寫到那些『流連飲酒』的人會有『禍患、憂愁、爭鬥、哀歎』和『無故受傷』…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其他濫用酒精的結果在聖經中都有陳述,將引至:

1. 貧窮(箴言23章21節)

2. 顛倒是非(箴言31章5節;以賽亞書五章23節)

3. 激起怒氣、爭論及吵架(箴言20章1節;23章29節)

4. 產生放蕩的生活(以弗所書五章18節)

5. 與賭博、放蕩及齷齪連合(約珥書三章3節;創世紀九章21節)

6. 失去屬靈敏銳,產生對神的冷漠,以及破壞所有重要的思考(以賽亞書五章12節)

所以為何一個委身於結果子,多產的屬靈生命之信徒,竟然會去碰酒?首先出現的爭論便是主耶穌本身也喝酒,甚至應許我們在神的國度裡我們也將喝酒(請參考馬太福音26章29節及以賽亞書25章6節)。倘若酒的影響力如我們先前經文所言的,是如此邪惡,為什麼主不但自己喝,還要在神國中供應呢?

有些人為了要化解此衝突,便宣稱耶穌並沒有真的喝酒,只是葡萄汁而已。任何委身在真理與聖經教義的人,都知道這不是真的。無論我們有多不瞭解,或不認同,我們都不應該扭曲聖經與合理的推論,用以建立真實的教義。倘若耶穌只有喝葡萄汁,為什麼仇敵要稱耶穌為醉酒和貪飲者?事實是祂真的喝了酒,祂的第一個神蹟就是把水變酒,而真正的酒也將在神國裡供應。

聖經中並沒有譴責喝酒,而是譴責喝過量的與醉酒的人。聖經中推崇生產酒,並在特殊的情況下飲用(請參考箴言3章10節和提摩太前書五章23節)。

過去幾年刊登了一些關於酗酒及喝酒的有趣研究。其中之一的研究發現,酗酒的高危險群往往來自於禁酒教派的會員。酗酒的低危險群則是猶太人,他們並沒有禁止酒精。我所要表達的觀點是,所有超越聖經清楚引導的教義和傳統,都無法產生公義,反而引起犯罪,就如保羅在羅馬書和哥林多前書所警告的一樣。那些緊握住如此的教導而超越了清楚的聖經命令者,就是現代的法利賽人,只尋求外面的美好,裡面卻是死的。

另一個重大研究發現每天喝少許酒,可以大大降低膽固醇。我知道有一位相當有名的神僕人,他的醫生開了每天一杯紅酒的處方,幾週後他的膽固醇真的降低許多。我也聽到許多人有相同的經歷。法國人吃得非常豐富,卻很少人患有心臟疾病,也是相當值得注意的。所有的研究都指出這是因為他們進餐時飲酒的緣故。對照之下,反而被稱為聖經帶的族群也被稱為中風帶,因為喝酒是如此被譴責的。

我試圖在為喝酒辯護嗎?沒錯,因為聖經裡清楚記載主也喝酒。即使如此,我也能瞭解那些曾目睹因酒精而被毀滅的人及其家庭,會如何抵擋喝酒。試圖為我們的立場辯護,而扭曲了聖經和合理的推論,仍無法使錯變對或使假成真。

任何曾經是酗酒者或對酒缺乏控制力的人,都應該拒絕喝酒或碰觸任何酒精,如此行既有智慧又合乎聖經,即使他們的膽固醇過高,一定還有其他方法降低的。一個信徒若有喝適量酒的自由,卻把這自由運用在那些對酒有困難的人中間,也是不對的,正如同羅馬書十四章21節所明確指示的:『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本週的經文不是禁止我們喝酒,而是要我們不要醉酒,如此我們便可被聖靈充滿。凡被聖靈充滿過的人,絕不會去作任何事來減輕對神的敏銳度。這不單單是感覺很好而已─乃是關乎走在光中和真理中。任何罪的形式都是使我們服在迷惑、欺騙,以及其他邪惡的影響之下。

雖然聖經清楚的顯示耶穌喝酒,我們更加確定的是祂從來沒喝醉過,或產生心裡或身體上的反應。當主在馬太福音十一章18-19節說:『約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人子來了,也吃也暍,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不管你站在爭論的哪一方,總有人會為此而譴責你。在聖經中有些清楚被禁止的事,我必全然堅決的反對。但至於其他的事,我必然捍衛在新約之下給予我們的自由。我相信適飲比起禁飲要有更大的見證。在節制的恩典中自由與律法主義比起來,帶來更棒的見證,被聖靈充滿也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