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5-07-03發佈

最高法院與上主
日期:2015年6月30日
作者:雷克喬納
http://www.morningstarministries.org/resources/prophetic-bulletins/2015/supreme-court-vs-supreme-being#.VZNGcPlViko

當美國的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SCOTUS)宣布同性婚姻是憲法賦予的權利,這就如同當著神和人的法律前甩了一記耳光。這是直接對於宗教自由和美國憲法的正面攻擊,恰在它們所站立的根基上著刀削弱。以下的摘要是採用源自美國陸軍教戰手冊針對危機情況以 “三個問題”之法來探討此重大決定之後果。這些問題是: 

1)到底發生了什麼?

2)什麼並沒有發生?

3)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當我們談論這些,我們將先從自然界的層面來研討,然後再討論屬靈界的。

到底發生了什麼?

根據四位持反對意見的法官指出,最高法院並不具有憲法賦予的權力能做出這項決定。首先,儘管美國的最高法院(STOGUS)賦予自身這種權力,它其實是一種篡權,無處顯示憲法賦予它這個權力。有權決定法律是否符合憲法的是國會,並非法院。我們現在正在經歷創建者曾警告的若法院擅自越權將帶來的暴政之下的痛苦。不管我們對同性婚姻的立場如何,於此情況下,每一個美國人都應該被這最近和最引人注目的美國最高法院(SCOTUS)的行徑而深感困擾。

躡手躡腳的暴政

這項關鍵的權力賜予國會,不是落在行政部門,或是法院的第一個原因,就是因為國會乃每兩年選舉一次,也因此將是對人民,這在美國是這國家的主權,最負責任的群體。法院的設立乃是為了決定個案是否被公平,公正地裁決。但無論如何,沒有任何法院,包括最高法院,被授權得以判定是否一個法律或行動是符合憲法的。

國會確實有權指定特別案件給法院,若它選擇如此行;但如果國會不授權,美國最高法院並沒有法律權力做出這樣的決定,也因此這決定是無效的。

為什麼這是一個非法決定的第二個原因是,根據憲法所規定,沒有明確賦予聯邦政府的任何權力都是保留給州政府和人民的。聯邦政府被授權對於社會問題,諸如婚姻和家庭,加以定義或制定政策是毫無根據可言。最高法院傲慢地改變已被文明國家普遍接受有六千年歷史記載的婚姻的定義不僅是令人震驚,其高傲拔扈的態度更是達到一前所未有的極致。

由於國會面對人民的質詢將是最直接的,它原本就被設計為是政府三個分支中最強大的部門。它被賦予“荷包的力量”(可參考此https://en.wikipedia.org/wiki/Power_of_the_purse)來維持其最終的權威。然而因為美國國會領導不力,無論是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都已經篡奪了國會的權力,最近淪落到了近乎無能為力的地步,預期中的暴政現已成為現實。

如果沒有憲法賦予的權力讓它做現在所做的,美國最高法院就違反了當面對從國外和國內的敵人攻擊,堅持和捍衛美國憲法的誓言。由五個未經選舉的官員擅自決定這塊土地的法律,此舉違反一個共和國的每一項原則。這就是為什麼斯卡利亞大法官(Justice Scalia)宣布此決定是項“對民主的威脅”。這並非誇大其詞,如果置之不理,在美國我們將不再有一個憲法共和國的存在。

聯邦政府的現貌已經證明了,你可以有最好的政府形式,但當你把不好的人擺在裡面,仍然會出現壞政府。由我們提名我們領導人的整個系統已經扭曲變形,為了有利於在職人員和已有關係地盤者,讓人民的意願能佔上風現在幾乎是不可能。

美國的政府不是建造成為超過每個人的極權的權柄機制,而是要成為人民的公僕。我們,這些老百姓們,是這些主權者並且在政府部門工作者都應該是來為我們工作的。但如今,它已成為一個沿途吞吃一切的失控怪獸。如果人民不起來將自己的權柄奪回,那麼很快將會需要另一場革命以恢復美國的民主。

我們聯邦的基礎

憲法是我們聯邦政府賴以為據的基礎,沒有憲法,我們的聯邦政府將不再有合法的權力來治理。聯邦政府和憲法的法律和行為之間的聯繫已經遭遇長期而持續的侵蝕。這項對同性婚姻的決定看起來似乎是無害的,甚至對大多數美國人而言只不過是件瑣事罷了,但它代表了將聯邦政府從憲法激進的切割分離出來,如果放任不理,這將會破壞聯邦政府的合法性。

我們聯邦政府的過度擴張已把自己陷在巨大的危險之中,在近幾年它已將美國人四分五裂而不是團結一致。越來越多的州正很認真地齊聲在談論繼承方面的議題,而這是非常可能的。

使徒保羅寫信給提多時曾提到,即使是假先知,有時也能說出真相(參考提多書1:12-13)。真理報,莫斯科的日報,已經預測多年,美國將分裂成幾塊,如同蘇聯般。他們的理由並不僅僅是出自酸葡萄心態,而是照著我們政府的持續走向根據歷史所證之後果而做出的推論。至今,我們已經令人憂心地大部分跟隨著所預測的模式。我們真的已經到了接近分崩離析的地步。

世界觀

伊斯蘭主義者因為我們道德和屬靈上的放蕩,經讓我們成為“一個同性戀國家” 而認為美國是個“大撒旦” – 是如此的墮落以致於唯一的補救辦法就是從地球上消滅我們。他們對美國的這種信念,現在已經藉著最高法院的這項裁決而肯定了。這一決定將可能使他們的招聘更加容易。這雖不是唯一幫助這些團體加柴添火的問題所在,但它是一個主要的因素。

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將我們的法律或國內政策奠基於別的國家會怎麼想,但我們應該明白我們在國際中將被如何認知,以及這將如何影響我們與他們的關係。這也一直是存在於美國,蘇俄和中國,以及非洲和南美洲之間的主要關卡。對於世界上許多國家而言,美國和西歐現在看起來就像所多瑪和蛾摩拉。

到底發生了什麼(屬靈上)?

對於所有虔誠的基督徒,穆斯林,猶太人,那些誠心尋求順服神以服事的信徒而言,他們的信心均是奠基於他們所抱持的神心意的啟示所寫出的話語上。這三大宗教在他們的文字上對於婚姻均有明確的定義,並且三者均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罪惡。強迫虔誠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猶太人接受同性婚姻將迫使他們所有人均面對是應順服神或順服人這樣的一個決定。

被撒旦使用來讓人類墮落的第一個謊言就是“神豈是真說”? 這仍是撒旦打擊人類最致命的戰略 - 讓我們懷疑上帝所言清晰的話語。如果我們是真正的基督徒,我們必須將我們的心思意念建立在神對於這些問題所說的話並堅定站立其上。祂說,如果我們不順服祂,那麼我們並不是真的跟從祂。這將是迫使人們做出選擇,到底要跟隨神或是跟隨人的一個明顯的分界點。

正如魔鬼試圖藉著讓亞當和夏娃對神真說了什麼心生困惑來攻擊,牠也在每一個信徒身上施展同樣的手段以開始進行攻擊。牠知道,如果牠可以讓我們懷疑神的話,那麼牠就可以讓我們整個人生都生活在欺矇下。魔鬼持續使用這種策略,因為它是如此成功有效,並已經成功地做在我們這時代的許多基督徒身上了。這就是為什麼研究顯示即使被認為是最忠於聖經的保守的福音派基督徒,他們也只有不到10%的人有符合聖經的世界觀。

主給了我們祂的聖言,所以我們可以用祂的眼光來看世界,人類以及自己。用祂的眼光來看,也就是看到真理。如同主藉著先知以賽亞言及,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這是因為他們裡頭沒有光(參考以賽亞書8:20,KJV)。在那些我將最高法院的裁決與之討論的基督徒中,只有一個人引用聖經來闡述自己的觀點。大多數我與之討論的基督徒們,均是採用人云亦云的世界觀,而那是基於一種人文哲學,是與神心意的啟示,神的話有直接衝突。根據祂的話,這些是都已經敗落,並且未具光的。

對此,一個主要的原因是一直在弱智化(可參考https://en.wikipedia.org/wiki/Dumbing_down)的大使命,下降到僅讓人們改變宗教信仰而非門訓門徒,它本是被定義為教給他們一切主所吩咐的。缺乏聖經真理的堅實基礎使得魔鬼非常容易地從神在聖經裡到底是怎麼說的來欺騙迷惑基督徒。現在我們必須要問的是,這些被救贖的到底是從什麼被救贖的呢?

神對於同性戀的看法非常明確。在啟示錄中,我們看到了存於主的使者和“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 之間的最終和至極矛盾之一(參考啟示錄11:8)。這個問題將會是決定誰將行走在祂的真理中的一個分界點。

因為信徒們淺薄到甚至不知道祂的話語是什麼,很可能沒有多久就沒有什麼人仍站立得住。有一點我們可以肯定的,假如仍有任何堅持站立者的話,這也就足夠了。即使只有一個仍站立在真理上,真理最終將佔上風。即便如此,我們可以預期一段時間內,那些站立在真理上以及全然跟隨主的將下降到一個非常小的數目。

美國的基督徒們所遭受的越來越多的迫害,已經使很多基督徒的世界觀改變。有些人已醒悟到經文裡真實所言的以及他們被告知的,甚至常常是被自己妥協了的牧師所告知,之間的深刻分歧。這將是另一場大覺醒之火的燃料。不管這忠心的一小群數字多麼小,他們的忠心最終將會力挽狂瀾。在美國將有第三次大覺醒誕生。

所有敬虔的基督徒,敬虔的穆斯林,以及敬虔的猶太人都因著這個問題同舟共濟般地被扔進來。已經有很多在乎自由和憲法的未具宗教的美國人也開始出聲了。看看未來將如何發展,這將是最有趣的。

由於我們國家的分歧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清晰明顯,在那些少數和被迫害的忠心者中將有增長最多的合一和團契。站立在我們的信念上毫不妥協始終是值得的。我們也將會發現,那些我們不認為與我們有任何共同點的將會與我們同站立。

什麼並沒有發生?

首先,同性婚姻的問題不關乎讓彼此相愛的人們給予對方承諾性的關係。LGBT(lesbian, gay, bisexual, and transgender;乃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的缩寫)一直很聰明地讓那麼多的美國人相信這一點,而那些天真,無知和不冷不熱的都對此種說法買單了。那些從事市場營銷,經營品牌和消息傳送者都知道他們若設計播送出一道簡單的信息,並專注堅持這種說法其結果將會非常顯著的成功。

你真必須給LGBT些誇獎因為他們在造成公眾輿論方面確是可圈可點。不管他們說的是什麼,LGBT的社區人口約是在1.6%到2%的總人口之間。他們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改變了美國的公眾輿論,這可算是一個了不起的成就。

然而,對美國公民而言,這是關於自由 - 每個人的自由,不光是宗教自由。宗教人士也有權利。如果LGBT有權利不讓道德標準強加在他們身上,那麼宗教人士也有權不讓不道德強加在他們身上。要強制將就宗教而言認為是罪的硬加在敬虔的人身上,教給他們的孩子,或者判定他們是否可以做生意,是在我們的國家破壞宗教自由並對我們所有的其他自由也造成深刻的破壞。

其次,基督徒並不恨惡同性戀者。我與保守的福音派圈子有非常好的連結,與其他的團隊和宗派亦然。我不記得曾經遇見一個對同性戀有仇恨的。不同意,甚至不同意的慷慨陳詞,與仇恨是不一樣的。仇恨是那些站立起來面對LGBT所通常會面對的。

大部份我所認識的敬虔基督徒有朋友,同事,鄰居和家人是同性戀者。我不知道有任何人不愛和不尊重他們。這是給基督徒的聖經誡命,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必須來同意他們。不同意並不意味著這個人就是個憎恨者,或是”恐同份子“(可參考https://en.wikipedia.org/wiki/Homophobia)。若LGBT繼續使用這種策略將會導致自己最終的毀滅。

大部份我所知道的基督徒會為了保護同性戀者不被攻擊或歧視而起來戰鬥。我所知道的基督徒的抵擋同性婚姻,是與剝奪同性戀者的權利無關的,那是在受到來自LGBT持續不懈的攻擊之下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和自由的舉止。

LGBT對於將信息傳遞出來一直是最成功的。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保守派在讓他們的信息傳遞出來,或是教育他們的信徒明白真實的問題所在這些方面,做了很糟糕的工作,是遠低於一般的水平。很大的程度上是因為基督徒如此的不合一。當我們從美國最高法院的決定學取到教訓,這非常昂貴的一個,那些存留站立的基督徒將會合一並收到正確的信息。

LGBT憑著很大的勇氣,決心和智慧來打仗。在基督教群體中缺乏勇氣,可能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大的危機。一位國會議員近日對我說,如果他們在教會中看到更多的勇氣,我們在華盛頓也將會看到更多的勇氣。

除了少數例外,保守的宗教人士就如同缺乏勇氣般,也一直缺乏決心和智慧。例外的是像在美國加州的8號提案。在這提案中,一位同性戀法官,本應自己要求迴避甚至不該聽聞此提案的,卻將由數以百萬計的加州人投票表決的結果否決掉。一個共和國家是否應該是如此運作的?當然不是,這就是為什麼法院沒有被賦予他們現在已經篡奪的權力,而藉此,正在破壞我們共和國的根基。但反對的抗議甚至連抱怨都稱不上。

LGBT已成功地使用Saul Alinsky在Rules for Radicals(可參考http://www.bestofbeck.com/wp/activism/saul-alinskys-12-rules-for-radicals zh) 中所提的策略。它們基本上是採用威脅,恐嚇,幾乎任何形式的詭計來取勝,因為結果如何可以將過程合法化。這些運用在軟弱或漠不關心的人身上都證明了很有效,現在他們已經證明了在美國這也是有效的。因此,直到能勇敢和堅決地來反對使用這種戰術的任何議程,我們可以期待將有更多相同的事會發生。

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1) 我們必須下定決心,我們將順服神而不是順服人。

最高法院並沒有超過上主的權柄。基督徒被命令要尊重和服從公民政府的法律,直到它們與神的律法衝突為止。然後,我們必須順服神而不是順服人。這樣的試驗過去曾頻頻在歷史中發生,這是一個來判定我們到底真的是在敬拜誰的基本的決定因素。

早晚我們全都得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我們可能經歷的最糟糕的事,就是成為一個沒有發出警報的守望者,或是沒有保護祂的子民的牧羊人來到祂面前。讓我們不顧後果地順服祂來解決以上所有的事情。曾行走在地上的最偉大的靈魂都經歷過類似的嘗試。每一天我們許多的弟兄姐妹都冒著生命的危險來敬拜和順服祂。現在,是美國的教會經歷試驗的時刻到了。

2)知道你相信什麼,以及為什麼。

我們必須下定決心,將我們的信仰奠基於神在聖經中清楚啟示的話語,並拒絕敵人試圖混淆它們的現方設法。假如耶穌,亦即神的道,將自己的立場奠基在“經上說!”,那麼我們有多麼的需要知道聖經上所寫的是什麼,並且下定決心不論別人怎麼來看待我們,我們將相信它並且賴以為生。

司布真曾經說過,對比每十個寧可為聖經而死的人,他卻只能找到一個願意讀它的人。這同樣是我們這時代的一大悲劇,並且是為何只有這麼少的幾個信徒是我們被呼召要成為的真正的鹽和光之原因。(真正的鹽和光,)就是要有如庇哩亞人般的崇高精神,甚至聽到偉大的使徒保羅的教導之後,又回去自己查考聖經,要曉得他所教的是與不是。(注1)

3)涉身參與我們這個時代的關鍵問題。

根據以賽亞書第1-5章,一個國家可以陷入的終極的墮落是始於稱惡為善並且稱善為惡,稱尊貴的為卑賤而稱卑賤的為尊貴(注2)。善的就是神稱之為善的,惡的就是祂視之為惡的,並非讓政治的權宜之計操控左右。由於美國已經跌入這樣終極的墮落中,我們現在所承受的痛苦正是這所預言的第一項後果。

對於這樣一個國家的第一個審判就是被任性和不成熟者統治。還能怎麼更好地來描述我們國家所發生的事呢?如果我們不悔改那會更糟。很快將臨到我們的不是來自主的擊打,祂只不過是挪去了保護罩罷了,我們正種的是什麼,收的也將是什麼(注3)。

為了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教友,甚至我們的敵人,我們必須不顧後果地永不妥協我們的信仰。現在是該大膽的時刻。在歷史上曾如此站立的偉大的人們往往失去了他們所有的,包括他們的自由,而且在許多情況下,他們的生命。但他們從來沒有失去對神的忠心。持守住忠心,並對於祂所托負給我們的真理毫不妥協,這是值得付出任何的代價。

反基督教的勢力之所以在美國猖狂,是因為教會沉睡了,或者更糟的景況,不冷不熱。如同我們被在雅各書4:17中所告誡的,“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NKJV)。就算只有福音派教會中的一小部分在過去兩次選舉中投了票,我們就會有不同的領導者,我們就會有一個不同的最高法院。我們就不會在談論現在正痛擊我們自由的這些問題。

從行政部門到法院(司法部門)再到立法部門,聯邦政府在這段時間已功能失調並且無能領導。民主並沒有失敗,是我們讓民主失敗了。是我們允許我們的創建者們告誡過的,若如此行共和國將無法生存的這些事情發生。在許多方面,我們的共和國現在正瀕臨崩潰的邊緣。然而,它不會崩潰,如果我們回轉歸向憑著祂大能話語來托住萬有的那一位。祂可以恢復我們。

主應許我們,若有兩三個人奉祂的名聚會,祂就在他們中間(注4)。即使對抗最大的邪惡勢力,兩個或三個與耶穌的已是壓倒性的多數。不要像那10個惡探子被那土地上巨人的龐大嚇倒;要像忠心的約書亞和迦勒雖也看到了同樣的巨人,但他們眼中見的是他們的神比任何巨人都大得多了。

4)不要忘記,愛是永不止息

我們必須愛主高於一切。我們必須要愛我們的鄰舍如同愛自己。如果我們愛一個人,我們會告訴他們真理。如果我們愛真理,我們將會致力尋找它,然後順從它,永遠要記得真理是當神說它是的時候,即使對於那些在最高法院所言的亦然。

永遠記住,對於一個詞從神而來的定義才是真正算數的。祂的方法遠高於我們的方法,祂的的愛遠比我們的愛高。祂的愛不是如同那些奠基於人類的同情或慾望而來的愛。祂的愛永不止息,並且是我們必需切切尋求並行走於其中的。祂的愛有時也是很嚴格的。不要將祂的愛與墮落人類的情感混淆。

請記住,若不是神顯在我們身上的恩典,異教徒也只不過相信的是我們會相信的罷了。若不是神顯在我們身上的恩典,異教徒也只不過在做我們會做的而已(注5)。這不僅僅是一個老生常談,而是確切的真理,“要不是神的恩典我早就這樣了”。我們必須為我們的敵人祈求恩典,最大的勝利是贏得他們的救贖。

5愛是永不放棄

這是林前13章的經節可能有的翻譯,它也同樣適用。不要放棄你的國家。最偉大的先知們興起,在歷史中最黑暗和放蕩的時候都是神出手的時刻。不管我們在今生是否親自得見,神的真理最終將佔上風。萬國要來就祂的光,如同在以賽亞書60:1-3和其他地方所應許我們的一樣。

為神和祂的真理站立,我們不能限制自己將站立多久或是評估得付上什麼樣的代價。我們不只因為它是勝利的一方而為真理站立,而是因為真理是我們(賴以存活)的氧氣。神的真理最終會勝出,但乃是因著祂自己的原因,主常常允許挫折來試驗祂的子民。真理將會勝過所有的欺騙和謊言,但我們今生可能無法親眼得見;然而,我們憑藉真理而活的生命可以幫助贏得勝利。我們挺身站立是因為它是正確該做的事情。

正如使徒們為著算是配得上為主的名受辱而歡喜快樂地出去,能為了捍衛祂的真理而受迫害可以算是人們一生中最大的榮譽之一。這是我們現在可以做的一些事情。我們的時間到了。

不要放棄。這船仍然可以搶救下來。它雖嚴重損壞並且左舷傾斜了(可參考此https://en.wikipedia.org/wiki/Angle_of_list),但只要它仍然漂浮著,我們必須下定決心來救她。我們不能允許付出了這麼大代價來建立和保存的,眼睜睜地看著它白白失去。

6走在真理

再次,真理是神所言及的。行走在真理中的第一條原則就是要知道神對於此事所言及的並加以服從。我們不能再繼續從人道主義者的理念如政治上的正確性,而非神所明確指示的來獲取我們的世界觀。話雖如此,如果我們自己不行走其中,僅僅知道真理或為之站立這仍是不夠的。

一個欺騙所有人的最大的面紗乃植根於傾向透過其最極端的元素來判斷人群或團體。保守派這樣對待自由派,自由派也這樣對待保守派。基督徒這樣對待LGBT,而LGBT也這樣對待基督徒。如此行是不正確的,並且這本身就是一種欺騙。

正如使徒保羅寫道,我們不該憑着肉體(外貌)判斷人,應是藉著聖靈(注7),而馬丁路德金曾禱告,當我們不再通過膚色來判斷對方而是依據其性格內涵,這就真臨到了。這是一段很好的來練習的時間。無論對方做不做,這確是正確的事情。

7)現在是基督徒聯合抵制的時刻。

我從來不提倡使用在Rules for Radicals 中所提出的戰術,因為它們如同惡魔般。第二個我不會使用它們的原因是,對於短期的成功而言是很好用,但幾乎最終總是適得其反。你可以強迫別人照著你想要的來說或去做,但如果他們是被迫的,則永遠不會在他們的心中。事實上,他們會討厭被操縱和受壓迫,並且只要一有機會他們就會起來反抗。

真理存有更多的尊嚴,並非辱沒到要採取如在Rules for Radicals 中所提出的戰術才行。然而,基督徒從來沒有真正使用我們最強大的武器之一 – 聯合抵制的能力。停止從支持攻擊我們的信仰和自由者之處購買,這並非不義,而是智慧之舉,現在是使用此的時刻了。

若有10% 聲稱自己是基督徒的美國人抵制任何公司或行業,其後果將是立即且巨大的。這將快速地被大受關注,是遠超過其它反基督教團體所願意與之對抗的。此外,我們應該支持那些共享我們價值觀的公司和企業。

對此我們今後將有更多的談論。現在,下定決心你將會知道真理,為真理站立,並與其他正同樣如此行的人們連結起來。我們歡迎任何尚不是橡木倡議(The Oak Initiative)的成員可以通過訪問我們的網站來加入我們的行列:http://www.theoakinitiative.org/partner-oak

關於我們的國家和信仰的終極大戰還有很多可談,並正被談論的。隨著此戰役持續加劇,永遠不要忘記哥林多前書15:58的經文:

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

 

 

注1:徒17:11,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

注2:賽5:20, 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

Isa 5:20,Woe to those who call evil good and good evil, who put darkness for light and light for darkness, who put bitter for sweet and sweet for bitter。 (NIV)

羅9:21,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

Rom 9:21, Has the potter no right over the clay, to make out of the same mass (lump) one vessel for beauty and distinction and honorable use, and another for menial or ignoble and dishonorable use? (AMP)

注3:加6:7,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

Gal 6:7,Do not be deceived: God cannot be mocked. A man reaps what he sows.

注4:太18:20,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注5:多3:3 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譯: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多3:4 但到了 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
多3: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注6:彼前4:12 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
彼前4:13 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
彼前4:14 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 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注7:林後5:16 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原文是肉體;本節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

Therefore from now on we recognize no one according to the flesh; even though we have known Christ according to the flesh, yet now we know Him in this way no longer.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Wherefore we henceforth know no man after the flesh: even though we have known Christ after the flesh, yet now we know him so no more. (English Revised Version)